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支持商业企业加力促消费(商圈精品推广方向)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30)
沪商消费〔2025〕15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加快推动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有关要求,根据《2025年本市扩消费行动方案》(沪商商贸〔2025〕6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上海市支持商业企业加力促消费(商圈精品推广方向)资金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7日
2025年上海市支持商业企业加力促消费
(商圈精品推广方向)资金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加快推动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有关要求,根据《2025年本市扩消费行动方案》(沪商商贸〔2025〕6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范围
支持各区在第六届“五五购物节”期间牵头组织举办“商圈精品推广节”活动,通过发券平台,针对服装鞋帽、化妆品、黄金珠宝、日用品(箱包、钟表、眼镜)四大重点品类开展满减折扣营销活动。
二、资金支持标准
(一)根据各区“商圈精品推广节”满减折扣营销活动的实际财政资金投入和商圈规模,按每个商圈不超过500万元、每个区不超过1000万元的标准,给予各区分档资金支持。其中年销售规模在50亿元以上(含50亿元)的商圈,市级支持资金最高500万元;年销售规模低于50亿元的商圈,市级支持资金最高300万元。
(二)以区为主体,市级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区级财政资金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区投入财政资金开展活动,撬动市场主体加大资金投入形成合力。
三、审核流程及要求
(一)方案申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向市商务委报送各区“商圈精品推广节”满减折扣营销活动计划方案(明确商圈范围、活动形式、参与企业数量、发券平台、财政资金投入计划、市场主体资金投入计划、重点品类等情况)。
(二)资金申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各区财政部门向市商务委报送各区商圈精品推广节资金申请报告,包括各区“商圈精品推广节”活动实施方案、各区资金安排落实情况、各区发券平台名单等,一并报市商务委并提出市级支持资金申请。
(三)市级审核。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各区商圈精品推广节资金申请报告和各区资金安排落实等情况,确定市级资金支持金额。
(四)资金拨付。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委,按照预算管理和国库管理相关规定,拨付给各区发券平台或活动牵头组织单位在发券平台上开设的账户。
(五)资金清算。各区加强活动资金使用情况监测,适时通过增加发放轮次等方式提升资金执行率,确保资金用尽用好。各区最晚于2025年10月8日终止活动并开展资金清算。活动结束后,各区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消费券实际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向消费券发放平台清算资金。消费券发放平台或活动牵头组织单位应将未核销的结余资金,按照市区实际投入比例,按照国库管理相关规定,分别上缴给市级和区级国库。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区商圈精品推广节方案(模板见附件1),方案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0日。
(二)各区商圈精品推广节资金申请报告(模板见附件2),报告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5日。
(三)各区商圈精品推广节资金申请表(模板见附件3)
(四)各区商圈精品推广节财政资金拨付凭证(如区财政拨款单等)
(五)各区商圈精品推广节发券平台协议
五、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各区财政部门对活动总体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清算等工作,并向市商务委报送活动总体成效评估报告(包括满减折扣资金发放量、核销率、撬动比、销售额同比增长等情况)。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应自觉接受市商务委和财政部门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附件:1.“XX区商圈精品推广节”活动方案
2.“XX区商圈精品推广节”资金申请报告
3.“XX区商圈精品推广节”资金申请表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23110521)
附件下载: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