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等七部门关于延长《上海市流动餐车管理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4)
沪商规〔2022〕7号
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2020年7月制定的《上海市商务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流动餐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商规〔2020〕7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7月31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29日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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