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等七部门关于延长《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6)
沪商服务〔2025〕418号
各相关单位:
经评估,《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管理办法》(沪商规〔2020〕1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2025年12月22日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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