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1)

本年度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市商务委门户网站(https://sww.sh.gov.cn/)查阅。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邮编:200125;电话:23110518)。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市商务委按照国务院、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工作要点》等有关要求,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商务事业发展的功能效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透明政府建设。

(一) 主动公开

2022年,市商务委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727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8件,其他政策文件73件。及时更新机构职责、处室设置等信息;发布预算决算等财政信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按要求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均开展解读,并根据公众关注热点,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加强多元化解读采用图解、新闻发布会、商务开放课堂等形式同时,并积极拓展多语种解读。探索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今年选择2个政策文件开展决策草案解读。2022年,我委门户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25件。

强化重大决策公开。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确定目录,并主动公开。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背景等信息重要决策事项公开或定向征询公众、企业、行业协会等意见建议,均及时发布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等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邀请公众代表列席主任办公会议,发布列席代表的意见建议和采纳情况。

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今年,我委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外贸高质量发展、吸引外资、民生保障、党建工作等进行主题分类,在年初《工作要点》中明确并细化全年公开重点,推进业务条线信息公开,加大重要政策公开力度,扩大重要活动宣传范围,推动业务工作“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做好党的二十大、第五届进博会等重大活动的公开和宣传报道工作。

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8月,配合上海政府开放月活动,我委根据防控疫情形势要求,围绕企业关注热点,精心策划“商务政策课堂”系列开放课程,将更多商务领域政策解读内容开放给企业和社会公众。9月,上海首次举办“绿色消费季”活动,为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激发绿色消费需求,我委举办了两场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朋体验绿色生活。

(二) 依申请公开

提升依申请办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加强法律审核,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和后续行政复议等工作。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件96件、上年结转申请2件,已按规定办理95件(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持续推进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工作态开展历史公文公开属性审查,符合条件的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公文及时转化。2022年共10件依申请公开公文转主动公开,已在门户网站“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发布。

(三) 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分工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更好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我委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高效、规范推进信息制作、审核、发布等各流程。公文类信息方面,将文件公开属性的审核贯穿于生成的全过程,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核公文公开属性;新闻类信息方面,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审核流程和协调机制,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在委官方平台发布,并加大热点新闻信息发布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推进公文备案工作。非密公文全量备案,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公文全量覆盖,并同步推送至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升级门户网站政策文件展现形式。围绕重点工作和关注热点,设置特色主题分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栏目增设单独搜索功能,搜索方式包括关键词、发布日期区间等,便于公众查阅;新增“依申请转主动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历史转化公文。

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与门户网站同步权威发布重要政策,加大对可视化、趣味化政策解读的推广力度;重点工作设置专栏进行集中、连续宣传。重要政策协调主要新闻媒体等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2022年,我委在“上海商务”微信平台上线“政务服务”功能,汇集商务领域相关服务事项,便于公众“掌上查”。全年共发布微信1085条。

(五) 监督保障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我委开展多次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围绕具体案例,详细讲解相关法规、制度,就工作中易出现的问题进行说明,并对下一步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2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6

24

 0

 1

 0

 5

9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1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1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1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0

0

 0

 0

 0

 0

1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8

22

 0

 0

 0

4

44

(七)总计

66

24

 0

1

 0

4

9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1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

0

0

0

6

1

0

0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创新成果有待丰富;二是政务公开平台需要进一步升级优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意识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快创新成果开发运用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我委在微信平台上线“政务服务”功能,便于公众“掌上查”,并聚焦外籍用户高频办事场景,打造中英文版《涉外服务一点通》电子手册,相关办事、生活服务查询更加便捷二是优化升级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策文件”页面,强化分类、检索功能新增有效期等标识,便于公众查阅。三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增设“商务法治”法治政府建设等专栏,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全面提高信息公开法律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相关稿件:

【图解】2022年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