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馆内团体膳食外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14)

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馆内团体膳食外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城市服务保障总体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第九届进博会期间展馆内餐饮保障工作,确保“供得上、吃得安、吃得好”。市商务委近期将组织开展团体膳食外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申报和遴选工作,编制场馆内团体膳食外卖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推荐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参与过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餐饮供应保障,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生产经营规模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运营规范。

  2.取得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申报场馆内团体膳食外卖单位的企业取得本市团体膳食外卖服务单位资质,申报场馆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企业取得本市集体用餐配送服务单位资质)。

  3.具备一定知名度和供应、配送能力,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生产加工环境卫生,有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要达到A级。

  4.食品加工场所距离国家会展中心距离在60公里以内。

  5.申报场馆内团体膳食外卖单位需符合热链(加热保温)和冷链配送要求,申报场馆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需符合热链配送(加热保温)要求。

  6.近3年在“信用中国”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事故。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书。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介绍等。

  2.供应方案。主要包括企业和产品基本情况、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追溯体系、供餐服务的管理和技术团队、生产和配送物流、服务团队等。

  3.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信息、注册商标、品牌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人培训记录、厨师团队资质证书、投食安责任险、食品采购索票索证、对供应商评估记录、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及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二维码截屏(可随机抽查企业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执行情况)、中央厨房距离国展中心距离地图截屏等相关文件证照复印件。

  四、申报和审定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申请书、申报表和承诺书提交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相关证明材料附后并扫描成完整申报材料。

  2.评审。市商务委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五、报送要求及时限

  材料封面注明企业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完整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rca88@163.com。

  请申报企业仔细查看申报材料要求,于2026年7月23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翁金花 13818156388  刘明 13901933300   徐建春 23110679

       

 

  附件: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餐饮保障企业申请书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6年7月13日

附件下载:

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餐饮保障企业申请书.doc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