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上海市有奖发票全市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8)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484号)要求以及我市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企业承担有奖发票活动全市统一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维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要求

入选企业,作为我市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支撑保障责任主体,应在规定时间之完成有奖发票全市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平台通过面向消费者的抽奖服务平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票系统和商务部的全国有奖发票数据监测平台的联通,应当实现发票验真、发票去重、发票信息共享、运营统计监测分析和风险监控等核心功能确保发票的真实性,保障发票抽奖活动安全稳定运营

二、入选企业主要职责

入选企业,应当开展以下工作或具备开展相关工作的储备技术能力,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发票核验

对接相关税务部门系统发票验真接口,实现发票真伪等有效性的验证,并对外提供结果查询

(二)发票去重

对上传发票进行去重判断,并对抽奖服务平台开放发票去重接口,确保同一张发票不会被重复提交。

信息共享

汇总各发票抽奖服务平台上送的发票,并按活动主办方要求对外提供发票统一查询服务。

)信息数据安全合规

建立完善的数据保障机制,对用户信息实行全流程留痕与分级管控,所有隐私数据均经脱敏与加密处理,确保信息安全。系统具备完备的数据报送与审计接口,可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定期生成中奖数据报告,并透明接受各类形式的监督核查,配合公证机构做好活动数据公证证据保全,为活动的公信力与合规性提供坚实保障。

)运营统计与风险监控

支持按时间段对上传发票及核验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形成经营主体、品类、红冲发票等相关数据报表。按风险审计要求,配合完成异常发票信息统计监测分析。

)对接全国数据监测平台

严格落实全国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统筹管理要求,确保活动数据与全国有奖发票数据监测平台规范安全衔接,将数据对接纳入核心实施内容,做好全流程准备。

三、资格要求

报名参选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且有较强的商户覆盖能力和用户组织能力,以确保消费者强认可度和高使用率;

(三)具备自研软件系统并提供技术支持的能力。软件系统应具备开放性和兼容性,配合有奖发票活动需求,开发对接消费者、商户、政府等多方的技术端口,为参与活动的各方包括银行、参与商户、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提供交易信息交换、数据处理、运营保障、风险防范等丰富的基础服务能力;

(四)具备稳健的风险管控能力。平台系统安全性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要求,能够确保用户数据的安全和隐私不被泄露。具备全流程风险识别与管控机制,能够沉淀以往各类促消费活动中违规套利的用户或商户数据有效防止骗套补等行为;

(五)具备系统基础服务功能的应急保障能力,可联合渠道接入机构、目标商户等配合主办方开展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工作;

(六)具有专业化的服务团队,提供良好的机构接入服务。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设立服务(投诉)热线,能够及时、妥善处理业务咨询、客诉和市场舆情;

(七)具备专业的数据支持服务能力,按要求配合活动主办方做好有奖发票活动数据监测工作

(八)自觉配合和服从政府部门管理监督,按照主办方要求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九)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清算等特许经营资质的优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入选企业的确认流程

(一)根据申报材料,由市商务委初选形成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名单。

(二)由市商务委组建评审专家组,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现场陈述、答辩,专家进行评审、打分。根据评审结果并按规定程序形成拟入选企业名单,并通过市商务委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示。

(三)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通过市商务委等渠道向社会公告确定的入选企业名单。

五、申报材料

(一)企业简介、用户数量等基本情况;

(二)营业执照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四)承担相关类似活动公共服务平台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与本次活动的工作方案;

)风险管控方案;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材料报送

参与遴选的企业,请将申请材料按序装订,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后,一式7份,2026年1月31日17:00前报送至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并将盖章扫描件PDF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请以有奖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1-23110697

传真:021-62751572

邮箱:xfcjc@sww.sh.gov.cn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6年1月28日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