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7月我市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国补家电垫资回款企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21)
根据《上海市2025年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商贸〔2025〕17号),家电消费补贴采用支付立减方式补贴消费者,补贴资金由中央国债和我市节能减排资金分别负担。为缓解企业垫付资金压力,我委对参补企业1-7月补贴交易情况组织开展审计工作,经企业申报、收单机构比对、第三方机构审计,拟拨付地方配套节能减排资金,现将823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邮或者传真向市商务委反映。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
电邮:shswsmc@126.com
传真:62751572
附件:2025年1-7月国补家电垫资回款企业名单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下载: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