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家政服务高技能人才专项培训 试点项目”合作高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3)
为了进一步提升上海家政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打造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技能的家政服务人员队伍,根据《2025年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早餐工程、家政服务、家电维修服务、燃气安全整治项目)申报指南》(沪商服务〔2025〕106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符合条件的高校,承担“家政服务高技能人才专项培训试点项目”教学任务。
一、合作高校的工作任务
(一)制作招生简章,组建招生小组,完成不超过100名学员的招生工作。
(二)制定完整的培训课程体系,组建教学团队,严格按要求完成教学内容和实操训练。
(三)配备至少2名专业教师作为培训督导,全程跟班,确保培训质量。
(四)建立学员个人档案,且对每名学员进行详细的成绩记录和结业评语。
(五)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主动接受审计,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
(六)其他保障培训项目正常开展的工作。
二、入选高校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证照齐全;
(二)拥有办学资质、较强的师资力量和丰富的教学培训资源;
(三)开设有家政类专业,且近三年持续招生,拥有丰富的家政服务行业的教学培训经验;
(四)近三年无违法行为,在“信用中国”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入选高校的确认流程
(一)根据高校报送的材料,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筛选形成符合条件的高校名单。
(二)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组建评审专家组,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进行现场陈述、答辩,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并按规定程序形成拟入选高校名单。
(三)通过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官网向社会公示拟入选高校名单。
(四)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通过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官网向社会公告确定的入选高校名单。
四、材料报送
请参与遴选的高校将申请书(包括高校简介、培训课程设计等)以及相关资质证明等的盖章扫描件,于2025年4月27日17时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请以“家政服务高技能人才专项培训试点项目”命名。
联系人:陶老师 联系电话:021-23110439
邮箱地址:taoyc@sww.sh.gov.cn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