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撤销上海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08)
近日,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告,撤销上海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相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因此,上海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不再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条件。根据商务部《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拟撤销该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向我委反映。联系电话:021-23110638。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