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商贸领域拔尖、青年人才申报开始

发布日期(2024-09-02)

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委人〔2023〕4号)、《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沪委人才办〔2024〕5号)、《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实施细则》和《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才〔2024〕21号),开展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商贸领域申报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及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工作的中国内地人才,近2年内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无犯罪记录,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提出申报: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 商贸拔尖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在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商贸青年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 在上海国际贸易中心、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等相关领域行业,开展业务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研发创新等专业创新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所在企业经营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以近3年业绩为主),工作中表现出较大成长潜力。

5.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两院院士、国家实验室主任、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入选者);

2)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教师项目的入选者(此外,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的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

3)担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或虽“双肩挑”,但近两年无特别突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

人才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商贸拔尖、青年人才申报实行单位推荐,拟申报者所在企业(以劳动合同为准)进入“上海国际人才网”(www.sh-italent.com)—“人才计划一站申报”—“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在线办理进行单位账号注册登录(已注册过的企业可继续使用原账号名和密码),并为本企业拟申报者创建个人账号;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后,由申报者线上进行申报信息填写及相关材料上传,并提交企业审核(拔尖项目申报者选择“拔尖项目”,青年项目申报者选择“青年项目”;申报平台类型选择“综合平台”,申报领域选择“商贸”);企业审核无误后,上传加盖公章的审核意见,线上提交完成申报。

申报实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信息及相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对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记入征信系统。涉密材料和敏感信息不得线上填报或上传,可采取线下纸质方式提交。

同一企业申报商贸拔尖项目的人员不超过2人,且相同或相近专业只能申报1人;同一企业申报商贸青年项目的人员不超过2人,且相同或相近专业只能申报1人。同一人员只能申报1个项目。

申报结束时间:2024年9月18日。

评审方式

商贸拔尖、青年项目受理点对人才申报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市商务委(商贸拔尖、青年项目平台)组织开展初审工作,市人才局会同市商务委组织开展终审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

平台联系人/电话:马老师  23110565

受理点联系人/电话:陈老师  18101702885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