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关于遴选“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服务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8)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关要求,有序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将实施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将公开遴选若干家服务机构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服务机构的任务

服务机构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开展录入补贴商品信息、开发支付服务系统、补贴资金使用动态监控等工作。

    (一)开发支付服务系统,动态监测和报告补贴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完成折扣立减账单核对,建立补贴资金使用明细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做好适用商品信息库预录入和持续维护工作,能够在实时交易时核验补贴商品信息。

(三)为参与商户开通线下收银POS机对接支付服务系统和商品信息系统,负责对商户受理人员提供操作培训。

(四)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安排专门团队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处理等。

    二、入选服务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1.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近期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具备与参加活动商户进行互联互通的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三)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核验的能力。

    (四)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五)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六)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政策实施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三、入选服务机构的确认流程

    (一)根据服务机构报送的材料,筛选形成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名单。

    (二)召开评审会议,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陈述、答辩,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并按规定程序形成拟入选服务机构名单。

    (三)通过市商务委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拟入选服务机构名单。

    (四)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通过市商务委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告确定的入选服务机构名单。

   四、材料报送

有意向参与遴选的服务机构,请将申请书(包括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参与类似活动情况、本次政策实施服务方案、风险管控方案)及相关资质证明于2024年6月21日前(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提交至市商务委。盖章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特此通知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23110642

    箱:  sctxjsc@sww.sh.gov.cn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4年6月18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