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商务部等5部委《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年度 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6)
沪商服贸便字﹝2021﹞24号
各有关单位:
近日收到《商务部办公厅、中宣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1〕146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申报单位于5月7日下班前完成网上填报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上报相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联系人: 市商务委服贸处 姚 健 23110711
市委宣传部发改办 王诚俊 24022353
市文旅局产业处 余菲菲 23118172
材料寄送地址: 市商务委,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704室
市委宣传部,高安路17号2号楼402室
市文旅局,大沽路100号70B室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1〕146号)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1年4月22 日
《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 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1〕146号).pdf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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