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关于流动餐车资金补助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9)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早餐工程建设工作,促进流动餐车+早餐服务新模式发展,鼓励采取一车多点的经营模式,根据《市商务委关于印发<上海早餐工程流动餐车补助资金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市商务委拟对2020年度餐车点位的配套接电建设费用予以专项资金支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须是符合《上海市流动餐车管理办法(试行)》的流动餐车经营企业,且申报项目为实际运营的餐车点位配套用电接入建设。

二、 补助标准

对用于流动餐车配套接电建设费用的50%额度给予补贴支持,实际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 申报材料

(一) 资金申请报告(需加盖公章)

(二)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 经营点位公示卡复印件

(四) 配套用电接入建设相关合同复印件

(五) 配套用电接入建设费用付款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 接电点位申请资金明细表(加盖公章)

四、 审核与拨付

市商务委根据第三方审核、审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补助。

 

请于2020年1123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汇编成册后报送至市商务委。

联系方式:徐建春 23110679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19日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