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汽车消费释放汽车消费潜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1)

沪商市场2020226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汽车相关行业协会,各汽车经销集团(企业):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继续推动本市消费市场“热度不退、力度不减、亮点不断”的要求,巩固“五五购物节”的成果,切实做好商务部“消费促进月”各项工作,持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促进汽车消费,更好满足市民汽车消费提质需求,进一步推动本市汽车消费市场持续向好发展,现就下半年汽车促消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着眼于更好满足市民汽车消费提质需求,在总结“五五购物节”汽车消费经验做法基础上,充分挖掘促进汽车消费政策潜能,凝聚市、区政府部门及主机厂、经销商和行业协会等多方合力,举办形式多样促销活动,运用线上线下联动优势,优化汽车消费环境,营造浓厚汽车消费氛围,持续释放本市汽车消费潜力,促进汽车消费稳步增长。 
二、主要举措
(一)发挥政策推动效应,加大政策宣贯力度 
      为促进汽车消费,上半年本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本市汽车消费若干措施》(沪发改产﹝2020﹞16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各汽车经销集团要进一步加大对新增4万张汽车牌照额度、以旧换新4000元补贴、购新能源汽车5000元电费补助等汽车消费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各汽车经销商积极、全面、准确的掌握政策内容,并积极帮助消费者通过“车信盟”平台落实兑现补贴补助政策。鼓励各区出台各自汽车促消费政策,更好带动本区汽车销售。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摸辖区内的汽车经销企业情况,确保政策宣传到企业和门店,督促各汽车经销企业在商务部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参与以旧换新补贴和新能源汽车补助的企业还需要在“车信盟”平台填写相关信息。鼓励各汽车经销集团和企业结合市、区促销政策,联动主机厂和汽车相关行业,进一步加大企业促销优惠力度,以有效措施、足够力度、真诚服务等让消费者安心消费、放心消费,得到实惠。 
(二)开展各类促销活动,营造汽车消费氛围 
      根据商务部“消费促进月”和本市下半年促消费总体要求,下半年本市将结合“金九银十”和跨年迎新等关键节点,举办“约惠金秋,车GO申城”和“欢乐购车迎新年,实惠补贴快来领”等主题活动,营造全城购车的浓厚氛围。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围绕上述主题,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区内汽车经销企业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积极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促销,并为活动开展协调提供必要政策支持和场地等保障,如场所协调、场租减免、疫情防控等。鼓励区内各类汽车促销活动、所有汽车经销企业悬挂主题活动海报。各汽车经销集团和企业可结合上述主题,结合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等重点节假日和上海旅游节、进博会等重点活动加大促销力度,加强与金融企业、产业园区以及特定消费群体和相关协会、机构的对接,开展专场营销,精准设计方案,加大优惠力度,科学引导客流,提高促销效率。汽车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汽车经销集团和企业促销活动的统筹和指导,积极动员会员企业开展让利促销,协调统一促销活动时间场地等,形成全城集中促进汽车消费的氛围。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汽车经销商集团和企业等单位要积极向市商务委上报下半年各项汽车促消费活动(格式详见附件一)。 
(三)优化汽车消费环境,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及时高效地协调处理好辖区内汽车销售行业存在的相关问题,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经销企业的正当权益。行业协会要积极协助推动新汽车合同示范文本在行业内的广泛应用,督促和指导企业规范行业服务。针对汽车消费投诉热点,进一步加大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对《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汽车销售服务管理规范》等的学习。各汽车销售企业要积极应用新汽车合同示范文本,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诚信经营,信守承诺,做到服务规范,流程标准,价格透明,共同打造诚信消费、透明消费、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汽车消费作为大宗消费,对于全年促进消费、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汽车消费促进工作,落实专门力量,充分调动辖区汽车经销企业的积极性,加强与行业协会的协调配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共同营造汽车消费氛围,确保各项活动取得积极成效,有力推动全年消费增长。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延续五五购物节良好做法,进一步加大汽车消费宣传力度。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时报送信息,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对接,用好媒体资源,积极运用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主动提供丰富多样的信息资讯,多渠道多模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强数据监测 
      各区商务部门要围绕促消费活动销售情况、营销活动成效等指标开展调查,做好信息数据报送工作。确定各区汽车促消费联络员,每月定期向市商务委报送所在区汽车销售数据(格式详见附件二)。各汽车销售企业要积极配合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本企业每月销售数据。 
(四)保活动安全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统筹疫情防控和活动安排,根据防控指南要求,做好防疫预案,指导落实好测体温等必要防疫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活动举办的安全管理,督促和指导企业采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联系人:陈雪峰 23110638 18018880137 chenxuefeng_612@163.com)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0年9月10日

 

 


附件下载:

1.汽车促销活动报送表.jpg

2.各区每月销售数据.jpg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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