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关于进一步提升上海市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站公共服务能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4)

沪商公贸〔202090

各公平贸易工作站:

2010年设立“上海市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站” (以下简称“工作站”)以来,本市工作站由少到多、由点到面、由示范到推广,已基本形成覆盖本市主要产业的对外贸易预警和法律服务网络。当前,国际贸易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面落实“六稳”工作要求,增强贸易领域风险防范能力,妥善应对国际经贸摩擦,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摩擦“四体联动”应对工作机制的通知》等要求,现就进一步提升各工作站公共服务能级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化原则和商业规则,充分发挥工作站在政府与企业间的“纽带”作用,维护公平竞争贸易秩序,推动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加强产业安全预警

强化本市主要行业、产品、重点海外市场国际经贸信息、政策措施收集并及时报送。深入开展本市产业安全预警分析及产业国际竞争力研究,针对性提出应对预案与对策措施,及时发布预警报告。

(二)及时组织案件应对

依托“四体联动”机制,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申请发起进口贸易救济调查。做好国外经贸摩擦案件、技术性贸易壁垒、不合理单方措施应对工作。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行业无损害抗辩,海外听证游说,案件影响评估等工作。

(三)深化行业公共服务

做好行业公平贸易政策宣传,及时向企业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建议。建立行业数据库,调研、收集、反馈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遇到的问题和诉求。积极承办公平贸易专项培训、产业论坛、专题研讨等活动,并动员、组织企业参加。

(四)推动制度创新示范

根据产业发展特点,主动申报、承接年度公平贸易公共服务及相关试点项目。加强国内外行业合作交流,开展服务模式创新探索。加强行业自律建设,规范出口经营秩序,研究提出维护产业安全的意见、建议。

三、主要举措

(一)加强沟通协调

1、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工作站应指定具体联络人,针对本行业发展中遇到的国际经贸热点议题以及影响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重要内容等,及时会同市商务委开展调研、座谈,协助分析行业影响并提出应对举措。

2、发挥平台枢纽功能。工作站应充分运用市商务委搭建的上海公平贸易服务网、上海公平贸易微信公众号等公共服务平台,密切关注产业安全动态,及时追踪、整理、发布行业预警信息,并通知相关行业企业。

3、反馈行业意见建议。工作站应注重收集本行业企业在国际经贸领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市商务委反馈,并会同市商务委协调、解决。对市商务委征询的有关政策措施,及时反馈行业、企业意见、建议。

(二)加强业务规范

1、组织开展行业培训。工作站应聚焦公平贸易领域,每年组织企业开展公平贸易专题培训或研讨活动,向企业宣传本市相关贸易政策,积极参加并动员企业参加市商务委召开的工作站年度会议、专题培训、座谈、调研等。

2、强化产业发展研究。工作站应充分运用上海产业安全监测与预警研究中心、上海新经济与产业国际竞争力研究中心建立的专家智库力量,会同智库加强本产业发展研究,解决行业、企业发展难题,高质量开展公平贸易工作。

3、规范数据收集填报。工作站应积极协助本市产业安全预警及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估工作的开展,根据工作计划选取一批重点企业,建立企业数据库,定期收集信息并协助分析运行数据,动态掌握行业发展特点及变化 

四、制度保障

(一)明确工作站承办要求

1、承办工作站的条件:在上海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商协会等组织机构;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行业代表性;在本市设有办公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所属行业在本市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且易受国际经贸冲击或贸易壁垒措施影响。

2、承办工作站的流程:申请单位应按照工作站申请要求向市商务委递交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市商务委收到申请材料后,于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授牌确认;工作站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可继续授予工作站。

(二)建立工作站年度考核机制

市商务委将制定工作站年度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产业预警、公共服务、案件应对、创新工作、行业自律、机构建设等六个方面(详见附件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考核对象的三分之一。相关考核结果将作为委托工作站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工作站支持力度

在符合本市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前提下,充分发挥公平贸易专项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对考核结果合格以上的工作站,积极鼓励其承接公共服务项目;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工作站,给予表彰和重点支持,优先承接公共服务项目。对于首次设立的工作站,根据需要可委托其试点开展公共服务。

(四)深化工作站组织领导

市商务委公平贸易处负责本市工作站的日常管理、组织安排、统筹协调,建立相关工作联系机制和公共信息平台,推进实施业务指导、政策支持和年度考核等工作。本市已设立工作站的单位无需重新申请,工作站的有效期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起算。

 

附件:1.上海市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站申请表

2.上海市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站考核评分标准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041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上海市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站申请表

基本信息

申请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具体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业务主管单位


会员企业数量


商协会    (组织机构)情况介绍

(请以附件文稿形式提供)

对外交流合作情况


调研能力

近年承担的政府部门委托调研项目


自行开展或委托的研究项目


现有信息发布渠道

会刊

网站

其他




对本市公平贸易工作的需求和建议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


市商务委

审核意见


 

1、“商协会(组织机构)情况介绍”文稿中应包括的内容:

1)机构职能、组织结构、人员构成、资金来源、运作方式,近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

2)会员企业经营的主要产品、就业人数;会员企业年进出口总额、进出口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以及在本市和全国同类产品进出口中的比重;会员企业的主要进出口市场及份额;

3)公平贸易工作经验:如,近年来本行业受国外经贸摩擦案件调查、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其他限制措施情等情况。

2、“对外交流合作情况”主要是:

1)与国外对口行业中介机构联系情况;

2)与国外对口行业中介机构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3、“调研能力”中开展的调研项目有关的委托单位、项目简介及调研成果等情况可另附页加以详细说明。

 

申报所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1、批准成立的文件及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复印件;

2、商协会(组织机构)情况介绍;

3、近一年度的工作总结;

4、近三年的行业调研成果;

5、主要会员企业及进出口额前10名的企业名单;

6、市商务委要求的其他材料。

 

附件2

 

上海市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站考核评分标准

 

上海市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站实行年度考核制度,由市商务委组织专家开展考核工作。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80分以上(含80分)为优秀,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考核对象的三分之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产业预警、公共服务、案件应对、创新工作、行业自律、机构建设等六个方面,具体包括:

1、产业预警工作情况。包括:参与产业安全预警及产业国际竞争力工作情况;行业、产品、重点海外市场国际经贸信息、政策措施等预警信息收集、整理、发布情况;重点产品、进出口市场监测分析情况;产业预警意见、建议、研究成果报送情况等;(20分)

2、行业公共服务情况。承接公平贸易公共服务项目情况;组织参与或开展公平贸易相关培训宣传、讲座情况;完成国家、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公平贸易领域专项培训、行业论坛、专项调研情况等;(20分)

3、经贸案件应对情况。包括:参与开展进口贸易救济调查情况;协助组织行业、企业应对国外贸易摩擦、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其他单边贸易措施情况;组织召开案件协调会,向行业企业通报经贸摩擦案件信息,参与贸易摩擦案件抗辩、听证及游说、影响评估工作情况等;(15分)

4、创新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本市产业发展特点,开展公平贸易公共服务模式创新探索情况;承接国家、本市区相关公平贸易试点项目工作情况;公平贸易工作开展取得的社会效益情况等;(15分)

5、行业自律工作情况。就公平贸易工作与国内外行业组织、相关商协会交流、合作情况;指导行业企业有序经营,规范出口经营秩序等情况;提出维护产业安全申请、意见或建议情况等;(15分)

6、机构建设及运行情况。包括: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工作台账,文档资料完备情况;根据项目委托协议,按照项目要求有效使用经费情况等。(15分)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