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增5家 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企业的通知》(沪商贸发〔2018〕269号),以下简称《通知》)及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经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第三方专家组打分评审等环节,现认定5家公司作为上海自贸试验区新增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企业,名单如下:
1、江苏紫阳交通运输集团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上海派渤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上海轩雍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4、上海临港现代物流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5、上海弓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以上经认定的新增试点企业及其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汽车经销商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商务委等8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商贸发〔2016〕167号)及《通知》要求,开展相关业务及经营活动,抓紧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等办理,并做好平行进口汽车销售等有关信息反馈工作。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
2018年11月16日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