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关于做好上海市2011年“早餐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21)
各相关餐饮企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11年开展“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市商务委将重点扶持有品牌知名度和有连锁规模的餐饮龙头企业,推进我市早餐经营的规模化、规范化、连锁化,形成“布局科学、经营规范、品种丰富、质量安全、价格合理”的早餐供应服务体系,满足市民早餐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餐饮企业数量
重点培育4家“早餐示范工程”龙头企业。
二、支持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新建或改造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支持“早餐示范工程”龙头企业按照《“早餐示范工程”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附件1)要求,各建设或改造提升1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重点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信息管理和冷链与配送三大系统。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筑面积以加工面积为主,并辅以适度比例的仓储、配送、包装、洗消等面积。建筑面积至少在2000m2以上。
(二)建设一批标准化固定门店式早餐网点。支持“早餐示范工程”龙头企业依托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按照《“早餐示范工程”固定门店式早餐网点建设规范》(附件2)要求,以直营连锁为主要经营方式,新建或改造固定门店式餐饮网点原则上不少于40个,门店经营面积的大小应依据所在区域人口数量或流动人口数量而定。原则上,餐饮门店营业面积一般不少于30平方米。
三、企业申报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在早餐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社会效益好,示范效应强,带动就业多,企业信用与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
(二)企业经营符合《早餐经营规范》(SB/T10443-2007)要求,具有产品生产标准、工艺与品控流程标准、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等。企业自觉遵守《上海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三)企业在2010年营业额1亿元以上,早餐经营基础稳固。
(四)企业已建(在建)有一定规模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其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相应提供配送的固定早餐网点不少于10个。
(五)企业经营的早餐品种应符合传统大众化消费需求。供应的早餐品种,单价3元以下的不能少于5个品种(含单客的5元以下的大众化品种)。
(六)承诺5年内不改变经营方向。
四、确定企业的程序、形式
成立“早餐示范工程”建设招投标专家小组,由招投标专家小组对邀请招标的企业进行评审打分,报“早餐示范工程”领导小组择优选定。
五、填报要求
(一)按申请表的格式和要求如实填妥有关内容,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实材料与《申报表》(附件3)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二)所有申报材料按标准A4纸(210mm×297mm)规格装订,且双面打印。
(三)要求提供的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介绍,要求图文并茂,企业、生产、销售、形象展示。)
2.企业证照
⑴营业执照复印件
⑵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⑶注册商标复印件
⑷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⑸经营餐饮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⑹企业加工配送中心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荣誉
⑴获得国家、市或行业有关品牌资质复印件
⑵获得国家、市或行业的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4.企业认证(HCE、ISO、HACCP认证证书和餐饮业现场管理达标证书等复印件)
5.企业管理体系(管理文件、部门岗位职责制度、现场管理规范、员工培训计划和执行情况等)
6.企业质量体系
⑴建立规范索证索票制度
⑵早餐供应目录(品名、规格、售价等)
⑶供应品种操作手册(成本、工艺要求、产品标准等)
⑷建立符合行业规范的服务标准
⑸提供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示意图(标明面积、功能等信息)
7.企业规模和发展计划
⑴2008年至2010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⑵能耗情况(水、电、气)
⑶市场占有率证明
⑷企业在早餐工程建设中可持续发展计划
8.企业5年内不改变经营方向的承诺书(附件4)
9.企业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产权证或租赁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请带原件,递交材料时查验)
七、受理、初审部门及报送期限
(一)“早餐示范工程”工作小组为审核受理部门
(二)申报企业将《申报表》及证实材料装订成册,于 6月 30日17时前报送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服务业发展处。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送“早餐示范工程”招投标专家小组评审。
附件:1、“早餐示范工程”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
2、“早餐示范工程”固定门店式餐饮网点建设规范
3、上海“早餐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表
4、上海“早餐示范工程”企业承诺书
地 址: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大夏1606室
联系人:贾明德 电话:52881236 手机:13818307408
二O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
“早餐示范工程”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
一、基本要求 |
|
(一)建筑面积 |
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筑面积以加工面积为主,并辅以适度比例的仓储、配送、包装、洗消等面积。建筑面积至少在2000M2以上。 |
(二)资质要求 |
具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消防许可、环保许可及相关资 质。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ISO9000系列、HACCP一种认证。 |
(三)专业保证 |
具有主食等餐饮食品生产加工厂区或中央厨房; 具有采购、仓储、品控、包装、配送等配套功能设施; 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加工、统一配送、统一管理; 具有产品标准、工艺流程、工作制度、品质控制、安全保障、回收与召回等各项制度措施。 |
(四)生产服务规模 |
日均产能10万份以上,能够为150个以上早餐网点提供配送服务。 |
二、设备设施及功能 |
|
(一)采购功能 |
具备原辅料与工器具的遴选、采购、验收、入库等功能。 |
(二)仓储功能 |
具备原辅料与工器具的仓储、存放、分发功能,包括验货、分类、管理、出货等。设有常温、冷藏、冷冻库。 |
(三)加工功能 |
具备所有原辅料和产成品的粗精加工功能。配有主食类(米饭、面食等)、流质类(豆浆、米粥等)和菜肴类生产线。如生产定型包装食品,应配有相应的食品包装设备。 |
(四)配送功能 |
具备所有产成品的配送功能或相对固定的第三方物流,并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条件(配送系统应有封闭的恒温和冷藏配送车等)。 |
(五)品质控制 |
具备对供应商的遴选、采购、仓储、加工、配送等全过程的品质控制功能。具有对原辅料和生产成品进行理化、微生物、农药残留等化验、检测、留样的仪器与设备。 |
(六)安全控制 |
具备对采购、仓储、加工、配送等环节的安全、卫生控制功能。具有对生产加工的监控设施。 |
(七)信息管理系统 |
设立信息中心,实现对各种信息汇总、分类、处理、下单、传送、登记、检索的快速技术处理; 销售终端通过收银POS系统、电脑终端、通讯工具向主食加工配送中心订货,实现信息收集、处理和监控; 仓储部门对入库出库管理、货位货号管理、盘点管理、需求预测所实施的计算机管理; 接受销售终端订购申请,并以此进行加工、生产、制作、包装等的信息管理; 配送部门运用计算机系统,对出货配送作业所实施的分拣、货箱排列、装卸搬运、运送指导。 |
三、管理制度 |
|
(一)产品标准 |
具有本加工配送中心所生产的各类产成品生产标准。 |
(二)企业规章制度 |
建立员工守则、组织机构、岗位职责、考勤、奖惩制度等。 |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建立采购与溯源、仓储、加工、包装、配送、回收、召回和食品反恐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具有员工健康检查制度。 |
(四)检验室管理制度 |
建立留样、抽检、复检、数据记录、工作职责等制度。 |
(五)应急预案 |
对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和服务质量制定应急方案和工作流程。 |
(六)流程管理 |
建有完善的工序、工艺及品控流程。 |
(七)安全评价 |
具有对采购、仓储、加工、配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测与评价。 |
四、其他要求 |
|
(一)总体要求 |
符合《早餐经营规范》国家行业标准(SB/T10443-2007)要求。 |
(二)自律要求 |
应向销售终端(店铺、)超市、摊商)明示包装品和散装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及时自行销毁过期或有质量问题的产成品。 |
(三)品质要求 |
必须保证各种产、成品包括原、辅料、水质和各个加工环节的品质控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
(四)机械水平 |
引入机械加工水平高的加工设备,实现人工与机械、烹饪加工与食品工业的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机械化水平。 |
(五)节能要求 |
引入节能水平高的加工设备,在最大程度上节约用水、用电与燃气。 |
(六)环保要求 |
加工过程所排放的废水、废物、废气和噪音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
(七)选址要求 |
符合国家食品加工(含餐饮)行业的选址要求,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周边和附近不应有危害食品安全卫生的环境因素,如有毒有害物质等。 |
附件2:
“早餐示范工程”固定门店式餐饮网点建设规范
本规范所指固定门店式餐饮网点是指依托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的提供早餐服务以及快餐服务、正餐服务、外售服务的餐饮网点。
一 、网点选址
网点选择应符合所在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原则上,居民小区或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应设置餐饮门店,门店一般建在一楼,方便顾客用餐。同时在商业区域、商业街、集贸市场、机关单位、学校、厂矿、写字楼、医院、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区域也应设立相应的餐饮门店。
二、营业面积
门店经营面积的大小应依据所在区域人口数量或流动人口数量而定。原则上,餐饮门店营业面积一般不少于30平方米。
三、门店要求
门店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饮食建筑及卫生安全方面的要求。实行统一设计,统一店面形象、标识、室内设置和装饰等,且实行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统一价格。
四、店内设置及要求
店内设有餐厅、操作加工间、收银台等必要的专门区域。
餐厅要求:餐厅的桌椅数量和摆放应与餐厅面积相适应,方便就餐和安全通行。地面、墙壁、门窗、桌椅应保持清洁整齐,具备防鼠、防蝇、防蟑螂等设施;餐厅应该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
操作加工间要求:操作间选用透气防潮防火微孔铝板吊顶;地面应由防水、不吸潮、可洗刷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以无吸水为限),易于清洗,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配套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配有专用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设有专用冷藏设施、专用传菜口、专用容器,以及用水、净水等设施。
收银台要求:应设置在方便顾客和便于管理的位置,具备pos机或收银的基本设备。
规模较大的门店应设有专门仓库,且食品和非食品宜分开设置库房,有毒有害物质(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设存放专库;食品库房宜根据食品性质和储存条件的不同分别设置;库房应设置数量足够的搁板(物品存放架),并使储藏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以利空气流通及物品的搬运;库房应有良好的机械通风设施。
现场外卖的,应分别设置食品存放(展示)、二次非明火加热和售卖等功能的区域及设备设施。
五、管理
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及龙头企业应对所建设餐饮门店进行统一管理,有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
餐饮门店应定岗定员定责:依据门店经营管理、生产加工、营业销售实际需要,配备骨干人员、加工人员、服务人员,做到岗位、人员职责明确,相关人员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方面的需求。骨干人员包括店经理、会计、保管员、餐厅领班、安全员。加工人员包括厨师、面点师、主食、切配等制作人员。服务人员包括内外卖销售员、餐厅服务员。
新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运营管理、服务规范、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
附件3:
上海“早餐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表
企业名称 |
|
成立时间 |
|
|||||||||
地 址 |
|
邮 编 |
|
|||||||||
法定代表人 |
|
总经理 |
|
联系人 |
|
|||||||
电 话 |
|
传 真 |
|
|
|
|||||||
企业性质 |
□国有 □民营 □其他 |
|||||||||||
品牌资质 |
□中国驰名商标 □上海名牌 □上海著名商标 □中华老字号 |
|||||||||||
注册资金 |
万元 |
总资产 |
万元 |
|||||||||
年 份 |
2008年完成 |
2009年完成 |
2010年完成 |
|||||||||
营业额(万元) |
|
|
|
|||||||||
早餐供应比重% |
|
|
|
|||||||||
共有分店和连锁店:( )家;上海( )家;外省市( );国外( )家; |
||||||||||||
其中直营店( )家;加盟店( )家;承包经营( )家。 |
||||||||||||
主食加工配送中心 (㎡) |
||||||||||||
计划 项目 |
新建、扩建主食加工配送中心 ㎡ 原有: ㎡ 改建提升 ㎡ |
|||||||||||
新建标准化早点网点( )家 营业面积 (㎡) |
||||||||||||
改建标准化早点网点( )家 营业面积 (㎡) |
||||||||||||
申请单位(盖章) 2011年 月 日 |
||||||||||||
企业所在地区县商务委意见(市属企业上级单位意见) |
(盖章) 2011年 月 日 |
|||||||||||
招投标专家 组评审意见 |
组长: 签字 2011年 月 日 |
|||||||||||
“早餐示范工程”工作小组意见 |
组长: 签字 2011年 月 日 |
|||||||||||
附件4:
上海“早餐示范工程”企业承诺书
企业名称 |
|
|||
企业性质 |
□国有 □民营 □其他 |
|||
地 址 |
|
邮 编 |
|
|
法定代 表人 |
|
电话: 传真: 手机: 身份证号码: |
||
总经理 |
|
电话: 传真: 手机: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人 |
|
职务: 电话: 传真: 手机: |
||
承
诺
内
容 |
市商务委: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11年开展“早餐示范工程”建设的有关精神和上海市“早餐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企业自愿申请参加上海市“早餐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并承诺做到: 1、严格按照上海市《早餐示范工程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早餐示范工程固定门店式早餐网点建设规范》进行项目建设; 2、5年内不改变早餐经营方向; 3、新建或扩建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的面积和新建或改建的标准化早点网点数量按投标标书数量完成。 4、2011年底完成项目建设; 5、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企业盖章) 二O一一年 月 日 |
|||
区县商务委意见或企业(市属)上级单位意见 |
(盖 章) 二O一一年 月 日 |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