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关于印发《上海家政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2)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函〔2019269号)和《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上海市商务委关于印发《上海家政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本市家政服务业实际,制定《上海家政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0224


上海家政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函〔2019269号)和《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商务委关于增报“上海家政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项目的函》(沪商服务〔2019242号)和《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市商务委“上海家政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审核意见》(沪经信推〔2019〕1148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市家政服务业实际,为推进家政服务行业管理信息化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家政服务行为、推动家政行业发展为宗旨,秉承定位公益、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建设原则,围绕家政服务员、家政企业“二条主线”,具备信用监管、公共服务、行业管理等功能,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先期重点建设完成本市家政行业数据采集模块,实现行业备案、公共服务查询等功能,并与“一网通办”“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系统实现数据的互通互相,逐步打造诚信、安全的家政服务管理体系。

二、建设原则

(一)定位公益。定位于全市统一的家政服务管理平台,探索科学合理的家政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动态信息备案工作机制,建立家政服务机构为主、家政服务人员为辅、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信息归集流程,强化行业自律。

(二)政府主导。科学顶层设计,实现信息采集简洁化、行业监管信息化、信息查询便民化;把握市场需求,注重建设实效,加强宣传引导,稳步有序推进。

(三)市场参与。遵循市场规律,逐步建立健全家政服务市场评价体系和家政服务信息追溯机制,实现信用监管,规范行业发展。

三、建设任务

上海家政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项目建设总体规划,主要围绕家政服务员、家政企业“二条主线”;针对从业机构、从业人员、用户、行业协会、政府部门“五大主体”;定位于信用管理、公共服务、行业管理“三大功能”;实现与“市一网通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商务部家政平台”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创设以“标准引领、合同规范、平台管理、信用评价”为行业管理机制,着力从信用信息、行业准入、行业规范、诚信经营、市场监管、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健全行业保障和管理机制,为家政服务行业提质扩容保驾护航。

(一)承建单位

本项目根据相关规定采取政府采购方式确定项目承建单位。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单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诚信记录良好。

(二)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市商务委“上海家政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审核意见》(沪经信推〔2019〕1148号)的要求,上海家政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主要建设包括信用管理、公共服务、行业管理等“三大功能”,本期将重点完成数据采集,实现行业备案、公共服务查询等功能建设,并实现与“一网通办”、“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系统数据的互通共享。

一是完成信息采集功能模块建设。围绕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的全生命周期,建立完整的家政信用档案和信用记录,通过“一次操作,一个主体,一份档案”等便捷功能,让监管部门快速获取跨部门、跨地区的信用信息,按部门、按时间、按需求展现包括基本信息、公共信用数据、从业经验数据、培训信息等。

二是完成公共服务查询功能模块一期建设。一期公共服务查询功能模块,主要是面对消费者、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提供信息检索、维护等公共服务,实现面向市民的互联网家政行业信用信息服务门户、面向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的信息备案和服务管理系统门户,并且与市一网通办门户、市民云“随申办”和“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接,更好地发挥家庭服务业在服务民生、满足民需以及促进就业中的独特作用。

三是完成行业监管功能模块一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主要是升级完善原有家政服务信息追溯系统,具备上门服务证网上培训和考核等功能,并完善家政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信息追溯体系;建设监测预警和统计分析功能,提供多维度、多角度的专题分析,为政府监管提供支撑服务。

四是搭建家政平台基础环境。基于市大数据中心提供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及相关服务,汇集家政服务数据,包含从业人员数据、服务机构数据、各类服务合约数据及监管数据;实现结构化数据及非结构化数据的信息处理、信息脱敏、信息共享。

四、组织实施

(一)前期准备(1-2月)

制定并下发《上海家政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分解工作目标;开展行业调研,编制需求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二)工作推进(3-4月)

启动项目采购工作,确定建设主体;推进项目建设,完成主体模块搭建,开展联调联试;实现平台上线试运行,初步实现与市大数据中心、企业平台等的对接。通过平台发布政策措施、行业动态等信息,为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三)平台优化(5-9月)

优化平台功能模块,完善系统运行流程,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平台操作系统性培训和平台运营的宣贯,实现家政平台稳定运行。

(四)总结验收(10-11月)

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审计,总结平台建设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由分管委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任组员,健全分工明确、任务清晰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项目建设按时间节点完成。

(二)注重协同推进。针对行业机构众多、人员庞大、流动性强的现状,发挥区商务部门、行业协会、家政企业等的作用,加强市区上下联动、行业自律、政企联手,推进平台建设取得实效。

(三)严格监督管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确定项目建设主体,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审计,组建由财务、电商、家政等方面的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审计报告、验收报告作为资金申请的必要条件。申请资金单位,9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提出验收申请和资金申请。

(四)加大宣传推广。针对家政服务的民生特点,结合《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的颁布实施,大力宣传家政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营造知晓平台、使用平台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