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商业节能降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3)

沪商商贸〔2020124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属商业集团、商业重点单位、相关行业协会: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2020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20〕41号)要求,结合“十三五”商业节能降碳目标任务,2020年本市商业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有所下降。为完成全年及“十三五”商业节能降碳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现将做好相关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0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本市商业持续降耗面临更大压力。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举措,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和对标达标为抓手,以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为支撑,加大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力度,加强企业节能降碳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商业节能降碳取得新突破,确保“十三五”约束性目标圆满完成。

二、工作目标

(一)市属商业集团考核目标

根据“十三五”商业节能降碳目标任务和进度完成情况,结合各集团能源消耗情况,确定2020年市属商业集团节能降碳主要目标任务,具体如下表:

企业名称

2020年节能降碳工作主要目标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有所下降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有所下降

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

有所下降

市属商业集团节能降碳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国资考核。

(二)重点用能单位目标任务

市属商业集团下属商业重点用能单位的考核目标任务由集团根据市商务委下达的目标任务分解确定。2020年5月底前,市属商业集团应完成对所属年耗能5000吨(含)标准煤以上重点单位2019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市商务委。市属商业集团以外的商业重点用能单位,其考核目标任务由所在区根据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分解确定。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本区节能主管部门对本区所辖商业重点用能单位明确目标任务,加强节能工作督促检查和推进落实。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重点单位管理

完善重点用能排放单位管理制度,深化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状况报告“双报”制度。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健全能源管理机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开展内部能源审计和计量管理等相关工作,支持重点用能单位申请第三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管理并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市属商业集团要积极指导和督促所在所属商业重点单位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落实各项工作,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机制。

(二)开展绿色商场创建

持续开展绿色商场创建,推动全市20家商业单位开展国家绿色商场创建。对纳入年度绿色商场创建名录的企业,召开专题会议,解读《绿色商场》具体创建要求,并逐一开展现场核查和跟踪服务,对企业创建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进行方案咨询和技改辅导,帮助企业正确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创建后,由技术支撑单位对各企业进行实地研测,对企业的创建材料开展格式审核、内容审核及技术审核。最终通过审核的企业在商务部“绿色商场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zszy.syggs.mofcom.gov.cn/greenmall/)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上传申报材料(具体流程和申报要求参照系统公告)。然后由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或市属集团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企业推荐给市商务委,由市商务委统一组织审核(或评审),将创建结果符合《绿色商场》行业标准(SB/T 11135-2015)的企业确定为绿色商场,并将公示后的绿色商场名单报商务部备案。

市属商业集团和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按照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工作,结合本集团和本区域实际对创建工作或绿色商场单位给予政策支持,对工作落实情况和成效及时开展年度总结评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并进行多渠道示范宣传推广,培育绿色消费理念。

(三)推进商业节能技术改造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属商业集团要建立所在所属商业重点企业名录,形成重点改造计划清单,加强过程跟踪、政策推广、资金安排和部门协调,帮助企业完成各项节能改造项目。

1.开展建筑能源审计。组织开展既有大型商业建筑能源审计,持续推进商业建筑绿色运营,推进大型商业建筑能效监测管理水平,年内将200余万平米大型商业建筑纳入年度能源审计范围。大型商业综合体、百货及购物中心、大型连锁商业企业、重点用能单位也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自我能源审计。

2.商业建筑节能改造。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动员并推进区域内既有大型商业建筑开展节能改造,为完成本区年度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目标作贡献。市属商业集团要排摸情况,制订计划,逐步完成既有高能耗商业建筑节能改造。

3.商业设备节能改造。探索建立商业建筑用能设备(产品)和节能技术专项汇编,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属商业集团、行业组织要努力引导和推进商业企业应用新技术,针对空调系统、冷藏冷冻系统、照明系统、热力系统等高能耗环节的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加大对高效太阳能、新一代核电、氢能与燃料电池等绿色新能源的使用。

能源审计出有节能潜力的商业建筑或重点设备应纳入重点改造计划,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进行节能改造。

(四)加强商业领域节能能力建设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属商业集团要对所在所属重点用能单位和代表性的商业企业集中开展集中培训(年度节能培训活动2次以上),宣贯政策规定、规划和指南,加强管理要求,对接节能项目,提升企业节能意识和能耗管理水平。要结合商业转型升级和业态更新,积极推进绿色经营,培育能效利用率更高的新业态和新模式。

(五)完善政策制度和标准评价体系

1.完成《24小时便利店合理用能指南》标准立项及制定。在《24小时便利店合理用能指南》项目研究的基础上,进行《24小时便利店》地方标准立项和审核,完善商业新兴业态能耗评价地方标准。

2.完善建成《既有商业建筑能耗评价体系(百货及购物中心业态)》。进一步扩大数据采集范围,建立基于百货店及购物中心建筑面积和能效比的商业建筑能耗评价模型,完善建成百货及购物中心业态综合能耗精细化评价新办法,实现百货及购物中心业态精细化对标管理。

(六)用好大数据做实节能监管

持续推进大型商业建筑分项计量安装联网,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采集,提升数据传输质量,提高数据监测的准确性,用平台的大数据筛选高能耗建筑,推进商业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开展市、区两级平台数据分析应用,持续提升大型商业建筑节能监管水平。

本市商业建筑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要求,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及市属商业集团要对所在所属商业场所加强监管,确保温度设置按要求严格执行。

(七)开展大型商业建筑对标达标

以重点用能单位为基础,以能效达标对标为抓手,在百货购物中心和大型综合超市两个业态开展能效“领跑者”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和大型商业建筑用能管理。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市属商业集团要对所在所属重点用能单位开展《大型商业建筑合理用能指南》(修订版)(DB31/T552-2017)能效达标对标工作,推荐百货购物中心和大型综合超市等两个业态能效优于先进值的企业参与全市能效“领跑者”活动,创建百货购物中心和大型综合超市两个业态能效“领跑者”名单,树立能效标杆。倡导各重点用能单位与本业态能效“领跑者”进行能效水平对标,制定追赶标杆行动方案,明确节能挖潜目标和项目举措。

(八)深化碳排放交易工作

做好商业领域碳排放交易试点企业指导、协调和服务,组织试点企业认真及时开展年度碳排放核查和报告,按期进行配额清缴和履约,深化推进碳交易。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开展碳排放系列培训等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加碳排放控制和管理意识。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属商业集团、行业组织要对碳排放交易在本区域、本系统、本行业的推广做好相关宣传和动员工作。商业重点用能(排放)单位要认真研究,积极准备,为全市进一步扩大纳入配额管理主体范围作好准备。

(九)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完善再生资源行业的法规制度保障,修订《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制定并健全可回收物体系诚信制度。开展税收制度改革研究,探索有利于回收利用行业发展的本市税收优惠制度,对所得税中的进项成本进行抵扣,从而减轻回收企业负担。完善“两网融合”点站场体系,由完成点站场建设数量转向提升“两网融合”点、站、场质量,评定“两网融合”示范点、站、场。培育“互联网+”回收新模式,推动新业态发展,在老港生态环保基地建设“上海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基地”项目。提升行业协会能级,加强可回收物统计分析工作,逐步实现行业面上数据全覆盖,根据再生资源企业的统计数据,形成再生资源行业统计分析报告,研判再生资源行业的运行情况。

(十)倡导绿色消费促进绿色流通

1.加强低碳宣传。依托节能宣传周、市民低碳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气象日、无车日、地球日等开展商业节能低碳主题宣传活动,树立低碳典型,营造绿色低碳消费氛围,引导广大消费者践行光盘行动、绿色消费。

2.推广节能产品。鼓励购买使用节能家电、燃气灶具和高效照明灯具,深入推广商品能效标识制度,鼓励商场设立节能低碳产品销售专区,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低碳产品。

3.推进绿色采购。贯彻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试行)》,鼓励企业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扩大绿色采购比例,增设绿色产品专柜或专区,引导绿色消费。

4.推动包装减量。严格执行《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推进流通领域绿色包装。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属商业集团和商业重点单位应结合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开展反过度包装行动,加强督查和自律,形成绿色环保包装的良好社会氛围。

5.推进限塑禁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要求,将禁磷限塑纳入绿色商场、能效领跑等各项重点工作。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属商业集团、相关行业协会和商业重点单位应通过总量控制、流通限制等多措并举,促使消费者反复使用手中的塑料购物袋,引导培育塑料袋重复利用新习惯。并推广替代产品(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料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应用,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确保2020年底本市商超内全面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四、加强组织领导

商业节能降碳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商业企业转变发展方式、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客观需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节能低碳、绿色消费、绿色流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节能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商业节能降碳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专门力量落实绿色管理措施,强化各项工作责任,确保工作目标落实,推动企业绿色发展。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市属商业集团要切实将能耗增量控制、节能强度约束“双控”目标落实到所辖重点用能单位,夯实重点用能企业主体责任。鼓励制定有利于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的奖惩措施,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指导培训和服务沟通。

各重点企业责任主体要落实资金和人员投入,确保节能技改、绿色低碳、禁磷限塑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贯彻低碳环保发展理念,培养绿色消费习惯,加强塑料污染防治,促进绿色生活方式的形成。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0513


(联系人:张晓平 23110676    传真:62751572)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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