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餐饮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6年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标准化早餐网点建设)
发布日期(2026-07-28)
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餐饮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沪商服务〔2026〕19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餐饮业发展的有关要求,发挥好财政专项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根据《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商规〔2022〕4号)要求,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2026年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餐饮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6年7月15日
2026年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餐饮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根据《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商规〔2022〕4号)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范围
(一)早餐工程项目
早餐工程事关群众生活、体现城市温度,为落实“人民城市”建设理念,推动早餐供应更便捷、更丰富、更健康,更好满足多层次、个性化、高品质的民生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重点支持以下两方面:
1.支持标准化早餐网点建设项目。对纳入2025年上海市标准化早餐网点名单的项目予以支持。重点支持企业在早餐薄弱区域、“五个新城”等重点区域,建设标准化早餐网点,有效补填盲点,扩大带动效应,发挥标准化早餐网点在业态引领、数字化引领、形象引领、供给引领、品牌化引领等方面的作用,提升市民购买早餐的便捷度与满意度。
2.支持数字化赋能早餐工程建设。聚焦早餐网点监测管理体系建设,持续做好早餐网点监测管理体系数据运行维护,提升地图服务能力。优化早餐网点监测管理体系的分析管理功能,为加强行业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二)餐饮燃气安全整治项目
餐饮燃气安全,事关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事关人民生命和健康,事关社会稳定。根据商务部《商务系统开展餐饮经营主体燃气安全整治专项方案》关于“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餐饮经营主体开展督促指导”的要求,为加强对我市餐饮经营主体安全用气的督促指导,提升餐饮经营主体燃气安全生产水平。重点支持以下两方面:
1.支持开展餐饮燃气安全指导和宣传培训。支持聘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餐饮经营主体开展燃气安全指导,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督促抓好整改,建立电子台账并形成月度汇总表、年度报告。设计编印安全使用燃气海报、燃气安全宣传手册。通过边督促边张贴边宣传边培训的方式,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的燃气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使用燃气应知应会知识,熟悉应急处置流程,提升经营主体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支持开展餐饮燃气数据对接及系统维护。对餐饮经营主体燃气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运行维护。加强信息动态管理,实施“查、改、督、销”闭环数据动态采集及跟踪管理。深化数据对接,推进与其他监管部门的对接工作,促进信息协同管理。对现有管理平台及燃安助手小程序进行优化升级,提升用户体验,完善餐饮企业燃气安全数据监测管理。
(三)绿色餐厅建设项目
餐饮业是促消费、惠民生、稳就业的重要行业。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4〕46号)有关要求,促进绿色发展是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之一,培育建设绿色餐厅、坚决制止餐饮浪费是绿色发展的重要标志。重点支持以下两方面:
1.支持开展绿色餐厅建设。通过对《绿色餐厅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的宣贯,引导企业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绿色餐厅”300家。
2.支持开展光盘行动承诺店建设。通过向全市餐饮企业发出“光盘行动我先行”倡议,引导企业自觉抵制餐饮浪费行为,依据《就餐消费和服务“光盘行动”操作规范》,培育建设“光盘行动承诺店”100家。
(四)餐饮消费监测评估项目
依托第三方机构,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加强运行监测,准确把握餐饮行业发展趋势、消费结构新变化,定期发布行业监测报告。持续推进环球美食汇活动,并对活动成效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二、资金支持标准和方式
(一)早餐工程项目
1.标准化早餐网点建设项目资金。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项目费用的30%,单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总额不超过8万元。企业可通过“直达快享”申请资金。
2.数字化赋能早餐工程建设项目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合同金额支付,归集新增早餐网点信息,提升服务能力。
(二)餐饮燃气安全整治项目
1.餐饮燃气安全指导和宣传培训项目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按照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支付。对餐饮经营主体开展燃气安全督促指导不少于4000户次,设计制作印发燃气安全海报不少于1万张,编写印制餐饮经营主体燃气安全使用手册不少于1万份。
2.餐饮燃气数据对接及系统维护项目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合同金额支付。对餐饮经营主体燃气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数据对接及系统维护,对4000家企业的“查、改、督、销”闭环数据动态采集及跟踪管理。继续收集餐饮企业的燃气开户、销户信息,燃气安全检查问题线索每月移交其他监管部门。优化和完善数据统计、跟踪整改、安全宣传于一体的燃气安全管理体系。
(三)绿色餐厅建设项目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合同金额支付。根据《绿色餐厅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支持培育建设300家绿色餐厅;依据《就餐消费和服务“光盘行动”操作规范》,支持培育建设100家光盘行动承诺店。
(四)餐饮消费监测评估项目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合同金额支付。开展我市餐饮行业发展趋势研究工作,比较研究国内外主要消费城市餐饮行业发展情况,加强行业监测,定期发布行业监测报告。持续推进环球美食汇活动,跟踪活动成效并开展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充分反应我市餐饮行业发展现状、趋势及活动成效。
三、申报主体与条件
(一)早餐工程项目
1.申报标准化早餐网点资金的主体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在行业中具有一定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引领效应强,具备一定品牌影响力;
(2)对早餐网点进行统一管理,有完善的组织管理架构、财务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
(3)近三年无违法行为,在“信用中国”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4)申报主体应为所申报项目的实际建设主体。因连锁加盟等原因导致两者不一致的,申报主体应出具书面说明并承担企业主体责任。
2.申报数字化赋能早餐工程建设资金的主体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支持,支持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备相关网点监测体系建设经验;
(3)近三年无违法行为,在“信用中国”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餐饮燃气安全整治项目
1.申报餐饮燃气安全指导和宣传培训项目资金的主体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支持,承接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备相关燃气检查指导资质和工作经历;
(3)具备相关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经验;
(4)近三年无违法行为,在“信用中国”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餐饮燃气数据对接及系统维护项目资金的主体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支持,承接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备相关数据处理服务经验;
(3)近三年无违法行为,在“信用中国”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绿色餐厅建设项目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支持,支持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对我市餐饮行业情况熟悉,有相关的指导培训经验;
3.在我市餐饮行业有较高认知度和一定权威性;
4.近两年内具有承接政府同类建设项目的成功经验;
5.近三年无违法行为,在“信用中国”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餐饮消费监测评估
1.近两年内具有承接政府同类研究项目的成功经验;
2.近三年无违法行为,在“信用中国”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早餐工程项目
1.标准化早餐网点项目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含项目资金申报表、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申报明细表等);
(2)项目建设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合同等(复印件);
(3)项目费用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4)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5)企业承诺书。承诺三年内不改变所申报早餐门店性质。
纸质材料请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各申报主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数字化赋能早餐工程建设项目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二)餐饮燃气安全整治项目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三)绿色餐厅建设项目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四)餐饮消费监测评估项目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五、申报时间
申报“标准化早餐网点建设”的市场主体,请于5月6日—8月31日,通过法人一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上海一网通办”中的“随申兑,惠企政策精准服务”专窗(网址: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policy_zq/policy/index?from=zwfw),搜索“标准化早餐网点建设”项目,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
六、审核流程及要求
(一)早餐工程项目
1.标准化早餐网点项目
(1)市商务委对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对经审计确认无误的企业项目投入资金,由市商务委对照支持标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和流程申请拨付资金;
(3)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等工作。
2.数字化赋能早餐工程建设项目
(1)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报送相应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项目完成后,经项目建设主体申请,由市商务委验收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审计。对验收合格或审计合格的项目,由市商务委提出拨付申请,市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3)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餐饮燃气安全整治项目
1.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报送相应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市商务委委托代理机构负责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2.项目完成后,经项目建设主体申请,由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审计。对审计合格项目,由市商务委提出拨付申请,市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3.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绿色餐厅建设项目
1.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报送相应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项目完成后,经项目建设主体申请,由市商务委验收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审计。对验收合格或审计合格的项目,由市商务委提出拨付申请,市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3.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等工作。
(四)餐饮消费监测评估项目
项目完成后,经市商务委验收符合项目目标后,由市商务委提出拨付申请,市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凡三年内有严重以上(含严重)负面记录的企业,取消资金申请资格;已获国家及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应自觉接受市商务委和财政部门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