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等七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上海口岸2026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2)
上海市商务委等七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上海口岸2026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
沪商自贸〔2026〕154号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化通关监管模式创新,提升跨境物流运输效能,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提升进出口企业感受度,持续优化上海口岸营商环境,根据海关总署2026年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市商务委、上海海关、市交通委、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上海海事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和单位共同制定了《上海口岸2026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若干措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3日
上海口岸2026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化通关监管模式创新,提升跨境物流运输效能,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提升进出口企业感受度,持续优化上海口岸营商环境,根据海关总署2026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现定于即日起开展2026年上海口岸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并提出如下措施。
一、深化通关监管模式创新
(一)完善贸易合规与知识产权保护支撑体系。发挥行业组织、商协会、专业机构等作用,依托上海国际经贸合规法律服务平台等,加强美欧等主要经济体经贸政策和执法动态跟踪预警,提升企业国际经贸风险防范与合规能力。强化贸易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技术鉴定、技术咨询、技术调查官等技术调查手段,深化跨部门协作,健全本市贸易领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业技术支撑机制。(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上海海关)
(二)实施消费品差异化检验监管。优化首发进口消费品检验便利化试点,探索企业申请线上办理,提高认定频次,扩大享惠企业范围,助力首发消费品加快上市。开展冰鲜等“短保期”产品“白名单+抽样后放行”改革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冰鲜水产品进口商纳入“白名单”,对“白名单”企业进口冰鲜水产品取样送检后先予放行,提升冰鲜水产品通关效率。探索推进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提升监管效能。(上海海关、市商务委)
(三)优化医药进口单证办理和通关手续。保障核药(放射性药物)、医用同位素(用于医学诊断、治疗和医学研究的放射性核素或其化学物)进口,促进相关商品便利通关。依托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药品药材进口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进口药品通关单》自助打印。(市药品监管局、上海海关)
(四)强化贸易监管能力。依托上海海关实验室优势,提升危险货物包装、食品化妆品等检测鉴定能力。认真落实进出口危险货物适运规范要求,确保跨境贸易安全有序。依托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港口提供危险品货物验核及预警信息,提升港口安全管理水平。(上海海关、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市商务委)
二、优化外贸新业态监管服务
(五)推广海运跨境电商出口拼箱模式。推动跨境电商9610、9710和9810清单模式、报关单模式全模式同场作业,支持跨境电商货物与普通出口货物灵活拼箱,提升海运拼箱模式业务规模。(上海海关、市商务委、上港集团)
(六)提升跨境电商办税便利化水平。落实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政策,支持企业在办理9810“出口预退税”销售核算时,根据货物实际销售情况便捷办理核算手续。加快首次申请办理9810出口退税企业实地核查时效,在收到企业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市税务局、市商务委)
(七)加快推进跨境电商数智化监管服务体系建设。建设跨境电商数字化监管系统,鼓励企业通过系统与海关数据进行对接。搭建智能化比对模型,给予合规的试点企业便利措施,提升精准监管与通关便利化水平。(市商务委、上海海关、市数据局)
(八)提升小额包裹出口能力。依托浦东机场快件和跨境电商货物处理中心建设,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布局航空快件处理设施。(机场集团、市交通委、市商务委、上海海关、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
(九)提升国际展会服务水平。依托“一网通办”上海市会展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行展会备案、安全许可等事项一网办理,优化备案信息跨部门共享机制,提升国际展会流程便利化水平。优化展品出入境手续,对国际展会“暂时进出境”货物,推广“一次备案、分批报送”特色通关服务;支持化妆品、食品等参展试用试尝,支持展品在展后结转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市商务委、市公安局、上海海关)
三、提升跨境物流运输效能
(十)促进多式联运高效运行。加强跨部门“一单制”“一箱制”监管协同,实现各个运输方式间信息互联、单证规则衔接,加强货物装载、安检标准等跨运输方式协同。提升多式联运海关顺势监管效能,实现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一单到底”。(市交通委、上海海关、市商务委、铁路上海局集团、上港集团)
(十一)扩大机场货站业务协同。推进上海浦东、虹桥两场之间的货站业务联动,发挥资源协同优势。持续深化航空前置货站模式应用,进一步增强浦东机场货站对长三角区域物流链的协同带动效应。(机场集团、上海海关、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市商务委)
(十二)便利航空口岸旅客出入境。支持航司优化客运航线布局,扩大国际通程航班覆盖范围。开展浦东国际机场登机口闸机设备升级改造,推进全流程人脸识别自助登机。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推动实现国际航班中转旅客身份信息、行李报文等互联互通,同步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和安检效能。(机场集团、上海海关、上海边检总站、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
(十三)优化海运跨境运输服务。支持开展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允许境外货物与国内货物拆拼箱后复运出境。推进海事监管结果跨地区互认,扩大含锂电池等出口危险货物“一次查验、多地互认”试点范围。依托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实施海船开航“一件事”,便利国际航行船舶出海。(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上海海关、上港集团)
(十四)推进物流单证数字化。依托上海国际航贸数字化平台等载体,推动具备条件的港航企业、贸易商探索开展电子提单、电子仓单等电子可转让记录的应用。拓展电子签名在跨境贸易合同、物流单据等场景的应用,保障跨境贸易信息安全。推动电子放货模式扩围,推动电子放货模式在进口纸浆、进口滚装汽车等领域应用。(市交通委、上海海关、市数据局、市商务委、上港集团)
四、加强数智口岸建设和互联互通
(十五)提升口岸智慧化水平。加大力度推进“人工智能+”在口岸领域应用,推动智能装卸、智能查验、智能配送、智能实验室等更多新应用场景落地。扩大自动引导搬运车(AGV)、无人集卡等智能化运输设备应用规模,优化升级智能作业管控系统(ITOS),推动5G、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技术全场景融合应用,进一步提升上海港智慧化水平。推动浦东国际机场智能货站、进出口货物查验中心等项目投入运营。扩展“空运通”平台功能,新增机坪直提业务在线办理功能,提升单证材料流转效率。(市商务委、上海海关、市交通委、上港集团、机场集团)
(十六)打造绿色低碳口岸。扩大节能减排、低碳等技术在口岸领域应用,推动洋山港、外高桥港打造绿色口岸。推进上海港岸电设施全覆盖,船舶靠港后依法使用岸电。推动新能源船舶配套设施建设,支持新能源重型卡车等绿色运输装备在港区及短驳运输中的推广应用。持续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甲醇、液化天然气(LNG)、生物燃料等绿色能源加注业务。完善浦东国际机场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储运设施布局,加快打造SAF常态化加注能力,为绿色航运转型提供基础设施支撑。(市交通委、市 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上海海事局、上海海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港集团、机场集团)
(十七)深化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建设基于大模型的通关服务智能体,推进报关单据的智能校验等功能建设。扩大港航平台与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互通范围,实现物流关键信息在相关方授权情况下开展共享。依托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开发上线进口普货预约查验功能。拓展单证保管箱功能,推进船供物资(自供)出口退税等相关单据和信息在单证保管箱中采集、流转。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专区建设,丰富信保贷服务产品,优化升级线上投保、理赔、融资增信等服务功能,提升全流程业务线上办理比例。深化“沪贸批次贷”主动授信模式,争取年内享惠企业突破1500家。优化上海-新加坡物流状态跨境共享及可视化查询,助力港口作业优化。(市商务委、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委金融办、上海金融监管局、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上港集团)
五、强化对企综合服务支持
(十八)加大对“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的支持力度。将AEO企业纳入“沪贸批次贷”主动授信优先支持范围,推动银行加大AEO企业首贷、信用贷、续贷支持,并享受相应配套支持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通过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线提交AEO认证申请。(市商务委、上海海关、市委金融办、上海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
(十九)提升外贸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稳妥推进本市出口重点产品碳足迹数据核算及认证体系建设,对相关产业链供应链涉及的数据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支持将绿色低碳企业纳入本市AEO优选培育推荐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培育认证。依托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设立CBAM咨询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合规指导、核算认证等服务,帮助企业降低合规门槛。(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上海海关、市商务委)
(二十)推进服务贸易企业和数据差别化管理。探索对资信条件较好的服务贸易企业给予跨境资金结算等监管和服务便利。在上海全域实施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服务数字贸易高水平发展。(市委网信办、市数据局、市商务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二十一)提高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水平。简化银行系统贸易背景审查流程,凭企业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缩短汇款周期。支持拓展数字人民币在跨境支付、结算等场景的创新应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市委金融办、上海金融监管局)
(二十二)加强口岸信息公开。在港口、机场等口岸运营单位官网公示查验区域、仓储设施、智慧道口、卡车线上预约系统等软硬件设施配备情况,便利市场主体合理安排运输与作业计划。建立港口-船公司作业计划实时共享机制,码头提前发布泊位资源、作业进度等信息,便利船公司动态调整到港计划。(市交通委、上港集团、机场集团)
(二十三)持续规范口岸收费。针对堆场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收集线索,对市场主体反映集中的收费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调查与检查整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