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 市公安局 市交通委 市文化旅游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体育局 市绿化市容局 市城管执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市夜间经济人气地标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9)

 

沪商消费〔2025268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公安局、交通委、文化旅游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绿化市容局、城管执法局:

为持续扩大夜间消费,市商务委等八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市夜间经济人气地标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821日   

 

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市夜间经济人气地标发展的若干措施

 

夜间经济是城市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夜间经济蓬勃发展,已成为展现城市魅力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夜间经济标识度、集聚度和影响力,我市将以夜间经济人气地标和夜生活好去处为重点,系统优化区域夜间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服务环境,探索更加高效的夜间经济管理方式。具体措施如下:

一、释放“外摆经济”活力。在夜间经济人气地标区域内,发展“外摆经济”,为经营主体设置“外摆位”提供便利,拓展优化“外摆位”开放区域,支持在重要促消费节庆期间推出临时“外摆位”,建立“外摆位”经营活动常态化监管和动态评估机制,及时调整优化管理措施和区域范围,以服务市场为导向,采取灵活多样的创新措施,打造“外摆经济”风景线。

二、优化市集食品安全监管。在夜间经济人气地标区域内,支持发展“市集经济”。支持市集举办单位按照食品展销会相关规定,依法开展除散装生食水产品、散装熟食卤味以外的食品销售和制售经营活动,并提供食品展销会备案便利化通道。

三、支持举办主题特色市集。在夜间经济人气地标区域内,支持经营主体打造个性化、主题化、差异化的特色市集,引进国内非遗匠人、本土品牌等特色优质商户入驻市集。涉及食品经营的,由举办单位按照食品展销会相关规定,审查并记录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件及经营品种等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明确商户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营造可追溯的放心消费环境。

四、丰富夜间街区演艺活动为在夜间经济人气地标区域内举办的小型驻场演出、助兴表演,提供“演员库”“剧本库”等资源支持并给予审批便利。在夜间经济人气地标区域内增设街头艺人点位,推出高品质街艺表演。

五、优化夜间活动报批报备管理全面实施“大型演出审批一件事”“小型群众性活动报备”线上办事。对于在夜间经济人气地标区域内举办的活动,给予审批便利化通道。

六、打造夜间观赛“第二现场”。在大型赛事的主场地(第一现场)之外,推动夜间经济人气地标区域内有条件的商场、街区、公园绿地等打造体育观赛“第二现场”,同步实时直播构建沉浸式集体观赛场景,结合周边市集、餐饮、零售等消费业态,将观赛流量转化为消费增量。

七、提升夜间景观照明品质。支持经营主体在夜间经济人气地标区域内,因地制宜设置24小时橱窗照明美陈、景观照明装置、主题光影活动,营造夜间商业氛围;优化夜间经济人气地标公共区域景观照明方案,做好区域景观照明提升工作,打造“一区域一主题一特色”。

八、优化夜间停车保障。根据道路、交通条件,在夜间经济人气地标区域周边增加夜间临时停车位、出租车候客点;鼓励各区挖掘商圈周边停车资源,推出分时免费停车区域。

九、支持推出夜间定制旅游巴士线路。鼓励相关经营主体,串联我市地标建筑、区域以及夜间经济人气地标,推出夜间定制旅游巴士线路。

十、营造放心安心的夜间经济消费环境。设立夜间经济人气地标首席执行官,支持夜间经济人气地标区域内商户建立自治机制,加强服务质量自律管理,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全面推行《商业零售、餐饮企业服务质量规范》等服务标准。采用第三方评估、问卷调查等方式,动态监测并不断提升夜间经济服务质量。

以上措施将依据夜间经济发展形势和需要进行动态评估和持续优化完善。对于夜生活好去处经营主体,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适用夜间经济人气地标相应的支持措施。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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