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本市关于更好发挥消费信贷促进消费提质升级作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8)
沪商服务〔2024〕281号
各有关单位:
市商务委会同市委金融办等12部门研究制定了《本市关于更好发挥消费信贷促进消费提质升级作用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数据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2024年10月31日
本市关于更好发挥消费信贷促进消费
提质升级作用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十二届市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4〕5号),更好发挥消费信贷在本市促进消费提质升级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扩大内需为导向,以惠民生、促消费为重点,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消费业态、模式和场景,提高消费信贷产品适配度,推动“消费场景+消费信贷”深度融合,丰富消费体验,提振消费信心,更好发挥消费信贷在释放消费潜力、激发消费活力和增强消费动力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2026年底,本市商务、文旅、体育、教育、民政等领域推出一批具有引领性的高品质、多元化、融合性的消费新场景;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各自的竞争优势和差异化、专业化定位,结合创新消费场景需求,推出一批个性化、定制化的消费信贷产品,金融服务质效有效提高,构建成本适当、客群适合、服务适度的消费信贷供需体系,形成消费场景和消费信贷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新态势,消费信贷余额增速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相适应,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三、主要任务
(一)依托消费促进活动,推动消费信贷深度融合
1.创新营销优惠活动。充分依托各类重大促消费活动平台,引导各类品牌主体深度对接金融机构,叠加利用信用卡创新推出折扣券、抵用券、满减等各类营销工具,助力品牌赋能引流。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联动知名活动IP,发行联名信用卡,结合联动优势推出定向品牌权益金融产品,刷卡、借贷消费享受特定品牌权益。
2.强化消费信贷联动。鼓励商业银行联动商圈、商场、连锁品牌等主体,通过信用卡固定期限免息、降低分期付款费率和加倍累积积分等方式,扩大信用卡业务覆盖面。推动旅游、教育、健康等服务消费供给方与金融机构加强合作,丰富信用卡积分兑换内容,拓展特色积分兑换范围及跨界联名产品的独家兑换权益,提高消费信贷吸引力。
3.加大平台联动力度。鼓励互联网平台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针对线上直播、网络购物等场景,丰富支付选择方式,规范发展消费信贷产品,提升消费便利度。充分利用“618”“双11”等互联网购物节,鼓励推出年化利率券、借款券等优惠活动开展联合促销。发挥互联网平台的多场景契合优势,支持强化细分领域的市场挖掘,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完善互联网消费信贷分期付款配套产品。
(二)挖掘大宗消费潜力,提高消费信贷渗透水平
4.扩大汽车消费。推动汽车换“能”,打好“政府补贴+厂商优惠+金融机构购车礼”组合拳。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放宽汽车消费信贷申请条件,优化汽车贷款流程,鼓励金融机构推广线上即时办理贷款服务。推广车牌分期消费信贷产品,支持打造“车牌+购车”配套消费贷款产品。推动降低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在购置、使用和保有环节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能源汽车购置的信贷投放,在车电分离、新能源汽车电池融资租赁等业务领域先行先试。鼓励二手车商、经销商、评估机构等加强协作、整合渠道,健全二手车第三方检测、评估和认证机制,共建二手车流通生态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二手车消费信贷投放。
5.发展绿色家居消费。结合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完善与全屋全套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相适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家具生产企业、家具卖场、家具商会等设置互动式、体验式、沉浸式智能家居体验馆等新场景。结合“她经济”“童经济”“银发经济”,鼓励金融机构探索推出“全套家居焕新贷”“绿色智能家居贷”等信贷产品。支持金融机构推出绿色家居消费信贷优惠方案,通过利率优惠、息费补贴等形式,促进家居消费向绿色低碳、节能环保转型。
6.促进家装消费。支持金融机构与装修设计公司、建材供应商、家装公司等合作联动,将消费信贷嵌入“家装链”,推出家装消费信贷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家装领域消费信贷产品的渗透率,带动“一站式”家装服务,推动家装“焕新”。推进“互联网+家装”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与互联网家装平台的合作力度,打造互联网家装的消费信贷生态圈,进一步提升消费信贷对互联网家装消费的支撑力度。
(三)打造新型消费场景,丰富消费信贷供给内容
7.拓展年轻消费场景。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群体的专属消费信贷产品。鼓励演唱会、体育联赛、巡回展览等“巡回”特性大型活动主办方与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完善消费信贷服务,助力打造跨地区、多场次的联动服务消费场景。鼓励婚庆策划公司、旅行社等与金融机构合作,在旅行式定制婚礼等消费场景中匹配相应的信贷产品。
8.构建养老消费场景。引导适老化改造专业公司、养老机构等主体对接金融机构,结合本市“适老化改造”政策,研究消费者在适老化改造场景下的消费信贷需求,与政府适老化改造补贴政策联动,加大适老化改造的消费信贷支持力度,助力老年群体提升居家养老品质。结合本市“养老创新科技发展行动”要求,加大智能护理床、无感监护仪、康复机器人等养老科技产品的推广,完善适老化智能场景配套的消费信贷产品。规范发展养老服务消费相关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与高品质养老机构合作,优化养老服务费用支付模式,对接提升养老生活品质需求。
9.丰富教育消费场景。鼓励金融机构对接出国留学、学历提升及职业教育等领域消费需求,加强与留学机构、高校等主体合作,试点配套覆盖留学咨询、职业规划、就业推荐等增值服务的消费信贷产品。优化和完善助学类贷款产品。推动金融机构与游学机构开展合作,完善覆盖家庭子女国内外游学场景的消费信贷产品。
10.培育融合消费场景。支持金融机构与运动器材公司、运动协会组织等开展合作,配套自行车、摩托车等运动休闲消费信贷产品。完善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场景相结合的消费信贷产品,提升线上线下服务的可得性。引导旅行社、在线旅游平台等主体设计开发家庭多人次的大额旅游场景,并对接各类金融机构联动开发高适配度的消费信贷产品,促进家庭旅游消费。配套温泉疗养、森林浴、瑜伽康复等康养场景消费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相应的康养旅游贷款。
(四)畅通生态创新链条,提升消费信贷服务质效
11.促进技术创新融合。推动智能风控、智能营销、智能运营广泛应用,搭建适应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消费数据和消费人群科技分析体系,支持金融机构通过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深化用户画像和行为分析,赋能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信贷产品和服务推荐,提高消费信贷客户触达率。创新数字金融服务,推进消费信贷行业数字化转型。
12.推动数据互通共享。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本市公共数据与各领域机构数据的依法依规共享。依托上海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培育个人征信机构。在原始数据可用不可见的原则下,支持金融机构与个人征信机构合作,在获得消费者明确授权时,基于特征工程或隐私计算等技术,实现个人公积金、社保、个税、房产等个人公共数据的产品化,并应用于金融机构的消费信贷获客、审批等环节。鼓励各类新消费平台依法依规通过上海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或个人征信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深度融入消费全链条,疏通各环节风险堵点,完善消费信贷产品风控机制,提升消费信贷产品适配度。
13.深化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消费信贷服务体系。推动金融机构完善客户评价体系和风控管理体系,提升对客户的风险识别能力。完善动态信用调整机制,根据客户的信用表现动态调整信用评分评级,确保信用评价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培育壮大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为金融机构的消费信贷服务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估支撑。
(五)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优化消费信贷发展环境
14.强化风险管理措施。加强内部数据挖掘,优化预警指标体系,注重与宏观经济环境分析相衔接,提升风险监测的敏锐度。健全交易反欺诈系统,提升智慧化决策能力。指导金融机构持续开发和完善各类风控规则,细化客户分群、产品准入、信贷额度等风控策略,加速风控模型更新迭代。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制度,跟踪监测贷款资金使用情况,明确贷后管理职责,确保贷款用途合法合规。加强对银行从业人员的规范培训,防范职业道德风险。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增强汽车销售收费透明度,规范汽车消费信贷返佣行为。
15.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持续优化消费咨询、投诉处理机制,畅通投诉渠道,积极妥善化解投诉纠纷,加强投诉源头治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金融机构考核评审机制,完善对借款人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的准入评价,落实学生信用卡第二还款来源,严格规范产品营销和逾期催收,充分披露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防范过度营销、违规发放贷款等风险。增强消费者风险意识,避免因过度借贷而陷入财务困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联动。在本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下着力稳定居民收入预期,统筹谋划消费信贷促进消费提质升级工作。本市公共数据管理部门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动本市公共数据向金融机构合理开放共享。商务、文旅、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以及金融管理等部门,充分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与金融机构积极创新消费场景和消费信贷产品,推动形成两者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良好生态。
(二)加强政策协同。积极推动以旧换新、商旅文体展联动等促消费政策与消费信贷政策的协同。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文旅、体育、教育、养老、健康等服务消费领域专项消费信贷产品,用足用好本市现行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相关产品,合理降低消费信贷利息,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促进专项消费信贷市场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年轻消费群体特别是大学生群体的引导,倡导理性、适度的信贷消费理念,增强风险意识,提升对消费信贷产品的认知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宣教推广“金融健康”,引导消费者合理运用消费信贷工具满足消费需求,推动金融机构充分结合信贷收益和成本,合理开发适配不同消费人群的消费信贷产品,提高消费信贷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吸引力。
(本意见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