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商业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20)
沪商商贸〔2022〕311号
各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委、 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全力打响“四大品牌”,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商业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统筹城乡,严控规模;合理布局,分类引导;精准管控,提升品质”原则,统筹全市商业空间实际情况和未来需求,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加强对商业设施的建设和更新,建设布局协调、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健全、配套完善、经营有序、可持续发展的商业空间布局体系。要着眼长远,在满足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需要的前提下,做好总量调控,到2025年,全市商业建筑总面积达1亿平方米,到2035年,规划商业建筑总量控制在1.2亿平方米左右。
二、要“多中心、多层级、网络化”构建“4+X+2”新商业体系。“4”是四级商业中心体系,由国际消费集聚区和国际消费窗口、市级商业中心、地区级商业中心、社区级商业中心构成。“X”是X个特色商业功能区,由特色商业街区、首发经济示范区、夜间经济集聚区、主副食品保供基础设施、交通枢纽型商业等构成。“2”是两个配套支撑系统,包括商贸物流体系、商业数字化体系。要完善各级各类商业中心、特色商业功能区和配套支撑系统的功能布局、等级规模、设施配置标准、业态引导等要素。要加快建设改造提升“一江一河”交汇处“黄金三角”功能区和“大虹桥”区域,重点打造面向全球、引领长三角的国际开放枢纽门户,构建东西两片国际级消费集聚区。要大力发展社区商业,更好服务保障民生,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消费和和品质消费,加快打造业态多元集聚的“15分钟便民生活圈”。
三、请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严格依法行政,将该规划作为上海规划建设商业设施的重要指导依据,相关内容同步纳入各层次国土空间规划。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9日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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