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关于印发《2022年度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1)

沪商秩序〔202261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2316日  

  

2022年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工作要点

 

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综合监管已纳入国务院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及本市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清单。为落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城市数字化建设等相关工作要求,推广实施“信息对接”“风险预警”“信用治理”三项制度,提高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现单用途卡监管“管得到、管得了、管得好”,现就2022年度本市单用途卡管理工作制定如下要点。

一、完成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任务

1.完成单用途卡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单用途卡综合监管“五个强化”。一是强化信用监管,对发卡经营者开展信用基础画像。二是强化智能监管,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预收资金总额、预收资金余额、发卡总量进行动态监管。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加强专用存管账户监管、履约保证保险制度建设及金融服务机构年度考评工作。四是强化市区联动监管,推进“一案一处理”工作机制,做好案件处理、消费纠纷调解、履约保证保险赔付等相关工作。五是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强化行政执法、司法保障及行业自律,提高部门协同效率。

2.推进宝山区新型单用途卡监管服务模式示范区建设工作。完善预付码关键功能应用、创新监管风控机制、加强金融保险赋能,实现在对宝山区商务领域发卡经营者“全摸底”基础上的信息对接、资金监管、信用治理“全覆盖”。在相关工作验收通过后,积极向全市及重点区域复制推广。

二、召开市区两级单用途卡工作例会

3.召开市级单用途卡工作例会。市商务委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全市各区商务领域单用途卡管理工作例会和全市各相关管理部门单用途卡管理工作例会。通报各区、各行业单用途卡行业总体工作情况,包括发卡经营者信息对接、资金存管等合规情况,消费者涉单用途卡投诉举报情况、行政部门日常监管、行政执法,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的相关处理情况。

4.各区适时召开区级单用途卡工作例会。各区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区域、行业单用途卡管理工作例会,并梳理本区域、本行业单用途卡投诉举报及处理情况、实时监测和动态推进情况报送制度,落实单用途卡监管数据季度报送制度及单用途卡日常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制度,适时汇总至市商务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明确日常监管、行政执法主体范围和程序要求,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切实增强单用途卡相关法规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日常监管

5.加强日常检查。行业主管部门依托单用途预付卡协同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协同监管平台”),聚焦消费者投诉举报、经营者信息报送、专业服务机构信息核查等环节,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的基础上,强化重点监管和全覆盖监管,推进单用途卡领域随机抽查的制度化、规范化。

6.加强分类监管。汇总、对比协同监管平台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的投诉举报信息,结合各区、各行业每季度《发卡经营者投诉举报清单》《已对接经营者红黄灯预警清单》等清单,针对发卡经营者的不同行业特性、风险等级、信用记录开展分类监管。

7.落实属地监管措施。各区有关部门落实日常及重大事件处理的属地化责任,依托协同监管平台、“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反馈的投诉举报信息,依法开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关于单用途卡线索告知、管理等方面的沟通,支持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

8.提升专业服务机构服务能级。开展专业服务机构评估工作。制定发布“2022年专业服务机构年度动态评估工作通知”,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专业服务机构年度动态评估”制度,对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承保保险机构及公共基础服务平台开展年度评估。

9.提升预收资金存管和履约保证保险服务功能。鼓励存管银行提升开户便利度、细化资金监管措施,全面提升监管力度和服务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强化风险保障和风险管理能力,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规范发展履约保证保险在美容美发等重点行业的保障和服务,持续扩大区域内保险覆盖面。探索运用服务信托方式开展预收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

四、推进行政执法和行刑衔接

10.加强单用途卡线索核实和行政处罚工作。各区行政执法部门做好有关投诉举报信息及行业主管部门告知的涉嫌违规线索核实工作,依法对确认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11.开展单用途卡行政执法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牵头开展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工作,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力度。

12.完善“行刑衔接”业务流程。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单用途卡经营活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洗钱、挪用资金等情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打击涉单用途卡犯罪活动。

五、加强法规宣传、行业培训和自律

13.加强法规宣传。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五五购物节”、“诚信兴商宣传月”、跨年季等消费节庆活动,聚焦市区两级商圈开展单用途卡系列宣传活动,实现全年度无缝宣传赋能,释放消费潜力。针对发卡经营者信息对接动力不足等问题,市区两级行政部门、专业服务机构通过各类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宣传活动,要求经营者开展“合规发卡”,引导消费者“理性购卡”,推动全社会范围内“消费查”习惯养成,并倒逼经营者合规经营。

14.适时开展行业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完善单用途卡行业日常监管制度,适时针对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行业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

15.加强消费纠纷案例宣传。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适时发布单用途卡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敦促发卡经营者建立快速便捷的涉单用途卡消费纠纷解决机制。

16.推广示范文本应用。针对售卡环节经营者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立足行业实际,推广单用途卡相关示范文本,打造“合规售卡”的业态模式。

17.加强行业用信和行业自律。支持单用途卡协会等行业组织加强行业信用标准的制定和使用,并商务领域发卡经营者中率先试点“信用挂牌”行动,定期进行信用评价,释放信用红利。

六、完善信用监管

18.完善信用监管制度。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0〕9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单用途卡业态实际情况,强化信用治理相关制度构建。市商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对本市商务领域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发卡经营者开展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发卡经营者信用评价方法标准(试行)》,在商务领域单用途卡行业探索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健全单用途卡管理信用应用机制。

19.拓宽信用归集覆盖面。联合市大数据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实现协同监管平台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数据交互,多维度、全方位共享发卡经营者异常经营、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

20.加强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执行力度。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等部门,提高发卡经营者信用信息公示的知晓度,提高信息公示的威慑力,进一步推动有关部门之间针对单用途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工作。

七、优化协同监管平台功能

21.加强信息披露功能。进一步提升本市单用途卡门户网站的信息披露模块的便利性,强化未信息对接经营者信息警示功能,对已对接发卡经营者进行分类显示,供消费者精准查询。

22.加强监管评估功能。建设各区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投诉处理、信息对接等工作完成情况上报、汇总、排名模块,评估结果用于提升各区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3.提升公共基础业务处理系统服务水平。扩大服务经营主体范围,优化符合发卡经营者、尤其是中小微发卡经营者需求的公共基础业务系统基础功能,并供其免费使用。完善经营者信息安全保护措施,提高协同监管平台的对接便捷度。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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