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修订《上海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发布日期(2021-09-01)

根据要求,现将《上海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背景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发〔2019〕48号)和《上海市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20〕37号)有关精神,更好发挥上海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在推动本市外经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并保持政策执行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拟修订《上海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2016版)。

二、修订的过程

2020年4月,启动修订新一轮次《办法》(2021-2025年)政策制订等相关准备工作。委托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对上一轮《办法》(2016-2020年)开展财政政策绩效评价。8月,根据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并结合上一轮政策执行情况等,对《办法》的使用范围、指南发布、支持方式和额度、信用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初步修订,并征求所涉贸发处、外经处、公贸处等意见和建议。10月,就修改后的新一轮《办法》征求市财政局意见和建议。经与市财政局多轮沟通、协调,2021年1月21日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于3月1日,向《办法》所涉行业协会及重点企业当面征求意见。

三、修订后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及本市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修改完善了《办法》中“使用范围、支持方式和额度” 等内容。同时,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有关要求,细化了“绩效管理和监督”、“信用管理”等内容,相关表述按照最新的制度和有关文件要求作出调整。

《办法》,共10条,主要包括:目的和依据、资金来源、使用范围、指南发布、支持方式和额度、申报和审核、公示和拨付、信用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1-2条:明确该专项资金的设立依据和资金来源。

3-7条: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政策制订、支持方式审核、拨付流程等。

8-10条明确信用、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有关要求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办法》正式出台后,《办法》资金使用范围内所涉内容,将分别制订年度申报指南,明确支持内容、支持对象、支持标准、申报材料等。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相关稿件:

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