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5-28)

吕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夜间经济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上海夜间经济发展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建言。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收到您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加强规划引领、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创新监管模式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发展上海夜间经济的建议,对于推动上海夜间经济朝着更加规范、繁荣的方向发展,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丰富居民生活、促进消费升级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二、对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强规划引领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政策规定,明确夜间经济相关顶层设计和发展方向。2019年4月,市商务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本市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夜间经济的定义、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在全国首创“夜间区长”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制度。提出优化夜间交通组织、加强夜生活集聚区灯光造景、对分时步行街、外摆位开展试点等具体措施。2022年12月出台的《上海市商业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明确在全市构建由滨水夜经济活力带、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和夜间经济特色示范项目组成的“1+15+X”夜间经济空间布局体系等。《上海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提出点亮城市夜间经济,推出包括鼓励旅游景点、博物馆、公园等公共场馆设施在特定时段推出夜场活动。打响“六六夜生活节”节庆品牌。研究夜间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市场自治管理机制。开展夜间经济精细化管理示范区建设,协同优化夜间停车、交通、灯光、治安等城市综合配套等。另外,2023年还出台《关于我市进一步促进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2024年出台《上海市加强消费市场创新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等。

(二)关于完善配套设施建设

市交通委不断完善夜间运营服务,助力城市夜间经济发展。20条轨交线路运营时间均晚于商圈营业时间,市中心商圈末班车接近23时,在6条轨交线路开展常态化周末延时运营和节前延时运营服务;在距轨道交通 100米内的重点枢纽区域设始发配套衔接线路;指导各区与企业结合实际做好共享单车的投放与现场管理;建立日常信息沟通对接机制,必要时及时启动应急保障方案。市绿化市容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新时期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完善配套设施,设摊区域应当合理配置环卫、垃圾分类、污水处理、交通、照明、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区域。夜市、外摆位等设置的临时性设施,应当可拆卸、可移动、定期维护更新,保持干净整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着力实现优化市容环境与增添城市“烟火气”的平衡。

(三)关于创新监管模式的建议

夜间经济涉及到城市市容环境、灯光、交通、安全等方方面面,目前本市相关部门持续优化管理制度、完善夜间经济监管方式。市商务委会同市绿化市容局制定优化设摊治理提升城市“烟火气”工作方案,优化外摆位、市集等设摊行为的管理举措,形成“一张图”,明示划定开放区;梳理“一张表”,明确点位信息;理清“一套流程”,为社会提供申请渠道;形成“一套治理办法”,制定日常监管措施。市公安局推出“在符合安全标准前提下,在五五购物节、上海之夏国际消费季期间按照活动场地实际情况,最大程度优化容量”举措。同时,借鉴伦敦、纽约等国际城市的夜间市长制度,我市任命了16位夜间区长、100多位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发挥夜间区长、夜生活CEO在制度规范建立、基础设施建设、人员管理调配等方面综合管理的作用,提升政府管理和市场主体自治水平。

(四)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

今年,为了进一步提振消费,我市出台《2025年扩消费行动方案》,明确要实施消费场景打造行动,进一步完善夜间经济统筹协调机制,打造城市夜间经济IP,打造10个夜间消费集聚区、30个夜间消费IP活动、10个标杆特色市集,加强夜间经济政策支持力度。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持续推动审批手续的进一步简化,积极开展财政支持政策研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上海夜间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5516日 

 

联系人姓名:周延风                联系电话:23110521

联系地址: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      邮政编码:200125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