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2-02)
朱柯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监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近年来,本市单用途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市场迅速发展,单用途卡立法体系逐步完善,但发卡经营者违法违规的情形也时有发生。为此,您提出的加强对《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的执法检查、着力增加平台商户接入量、进一步优化监管平台等建议,对完善单用途卡监管工作有较强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二、对建议的具体答复
(一)关于“加强对《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的执法检查”的相关建议
2019年出台的《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明确了行业监管原则、属地监管原则、信息对接制度、风险警示制度等基本要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年来,我市各相关行政部门依据上述要求,不定期召开全市单用途卡工作例会,积极部署、开展各行业、领域和区域内单用途卡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商务委针对商务领域发卡经营者,一是共同制定《上海市商务领域违法行为线索移交与执法协作办法(试行)》,做好日常监管和线索告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加强行政处罚力度。近年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商务部门移交的线索共查处预付卡案件12起,包括未按规定采取银行专用存款管理、未按规定进行平台信息对接、未向平台报送有关信息、超过规定限额销售预付卡等类型。市文化执法总队会同市体育局,持续对行业主流健身品牌进行集体行政约谈,开展信息对接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各区排摸辖区内发卡企业,并组织宣传培训,对重点企业开展约谈。
(二)关于“着力增加平台商户接入量”的相关建议
依据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建立了全市统一的上海市单用途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协同监管服务平台”)。本市发卡经营者,应当与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完成信息对接。近年来,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推进信息对接工作,坚持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引导发卡经营者主动履行信息对接义务,扩大信息对接覆盖面。截至目前,本市共556家发卡经营者完成信息对接,初步覆盖了各行业头部发卡经营者。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共监管预收资金约343.28亿元,其中通过履约保证保险方式充抵的约89.97亿元,通过银行资金存管的约8.64亿元。近期,市商务委下发工作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推进信息对接工作,争取今年年底前新接入发卡经营者300家。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管理规定》修订建议等相关工作由市委金融办牵头负责,将进一步采取各项措施完善制度建设,实现更广泛的市场覆盖率和更有效的风险控制。
(三)关于“进一步优化监管平台”的相关建议
依据《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要求,本市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初步实现了“信息对接”“风险预警”“信用治理”三项制度。归集发卡经营者违法信息,实时对发卡经营者的依法合规情形进行动态监管。其中,发卡经营者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通过绿灯标识;违反相关要求且处于责令整改期的,通过黄灯标识;责令整改期内未整改的,通过红灯标识,并列入“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抽查目录。同时,协同监管服务平台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将动态监管标识、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社会进行公示。其中,存在绿灯、黄灯、红灯标识的发卡经营者分别赋予绿码、黄码、红码;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发卡经营者被赋予黑码。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协同监管服务平台的下一步优化升级工作将由市委金融办和市数据局牵头负责,重点包括:建立预收资金监管与服务保障机制,探索金融赋能资金存管与风险管理服务保障;提升协同监管服务平台效能,建设包括发卡经营者备案系统、预付资金存管系统、政府部门监管终端和消费者查询终端等模块的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以负面清单方式管好高风险行业,通过各方联动和高效处置确保消费者损失最小化。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结合代表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市委金融办和市数据局,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单用途卡领域监管服务各项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配合做好《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全面修订工作和“单用途卡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一是配合市委金融办牵头全面修订《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完善相关法规具体要求。二是配合市委金融办、市数据局牵头推进单用途卡监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的建设工作。
(二)完善商务领域单用途卡政策文件
一是根据市委金融办《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全面修订工作进度,结合具体市场需求,制订商务领域的“单用途卡行业管理细则”。二是会同市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开展市场调研,制订零售业、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单用途卡购卡合同示范文本,并通过各类线上线下方式广泛宣传,鼓励发卡经营者主动使用。
(三)扩大商务领域发卡经营者信息对接覆盖面
一是加强法规政策宣贯,发布单用途卡典型案例,提升经营者信息对接、合规发卡意识。支持有关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范围内提升消费者理性购卡、发卡经营者合规发卡意识。二是加强协同监管和行政执法。不定期会同市级相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消保委和行业协会,召开单用途卡管理工作情况通气会,通报单用途卡相关行业监管情况,强化行政执法、司法保障及行业自律,提高部门协同效率。三是进一步提升发卡经营者信用基础画像的精度,加强发卡经营者信用公示和风险披露,对信誉良好的发卡经营者加强正面宣传,对已信息对接的发卡经营者违法违规情形进行公示,倒逼发卡经营者履行信息对接义务。
再次感谢您对本市单用途卡领域监管服务各项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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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