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0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6-07)

张毅代表:

您和吴坚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做好中心城区黄金地段的老旧商务楼宇改造,推动上海城市更新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收到建议后,市商务委高度重视,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对上海中心城区老旧商务楼宇更新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

我市中心城区存在一些建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商务楼宇,外观相对陈旧,设施和硬件条件也相对落后。因其地处中心城区黄金地段,依然承载着许多企业和机构的日常经营和运作。近年来,随着城市更新的加速和市政建设的提升,一些老旧商务楼宇也陆续实施了改造和更新,对提升城市面貌、完善城市功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受制于资金压力和政策瓶颈等问题的制约,部分老旧商务楼宇的业主也存在改造意愿不强或能力不够等问题。对此,市区两级高度重视,抓住出台实施《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的契机,完善支持政策,积极推动黄金地段商务楼宇加快改造更新。

二、对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完善完善顶设计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出台以来,各区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完成了16个区的总体规划和单元规划的编制,在区级层面对商务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予以明确,市规划资源部门将继续指导各区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优化商务区产业空间布局、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提升中心城区空间品质。去年,市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经济信息化和商务部门联合印发了《上海市城市更新指引》,通过完善顶层设计,深化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支持和保障城市更新。

(二)关于完善规划土地政策

根据更新项目的贡献等因素,可以在土地使用年限,规划指标等方面予以支持。主要包括:以提供公共要素为前提的项目,按照规定,可采取转变用地性质、按照比例增加经营性物业建筑量、提高建筑高度等鼓励措施。对于实现地区功能品质提升有重大贡献的零星项目,可以探索在区人民政府与实施主体协商土地、经济、招商、建设等其他条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规划指标。城市更新项目以拆除重建和改建、扩建方式实施的,可以按照相应土地用途和利用情况,依法重新设定土地使用期限。

(三)关于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我市对商务楼宇更新有比较完善的资金支持体系。主要包括:由区人民政府安排资金,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城市更新项目予以支持,市级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鼓励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筹集改造资金。城市更新按照存量补地价方式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在计提国家和本市有关专项资金后,剩余部分由各区统筹安排,用于城市更新和市政交通等设施建设。此外,还我市还通过设立城市更新基金,鼓励政策性、商业性银行加大对城市更新的信贷支持,鼓励国有银行、社会资本等创新低效用地盘活投融资机制等方式,加大对包括商务楼宇在内的城市更新资金支持力度。

(四)关于加大商务楼宇招商力度

上海的楼宇经济招商工作主要由各区负责,由各区根据区位优势、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楼宇招商工作。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种:一是高标准引进开发商,选择财力雄厚、经验丰富、运作规范的投资方,确保楼宇的高品质。二是高标准选择入驻企业和物业管理公司,吸引优势企业入驻,提升楼宇经济的品质和水平。三是设立楼宇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提高企业落地率、楼宇经济贡献度和楼宇业主积极性为目标,对具有一定体量规模、产业服务功能和经济贡献度的商务楼宇给予政策倾斜,鼓励楼宇产业结构调整、鼓励提高二次招商转化率、鼓励完善楼宇设施配套。

(五)关于完善商务楼宇服务体系

全市各区结合自身特点,多措并举,持续提升楼宇经济服务水平。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种:一是建立楼宇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全区楼宇经济工作实施全面领导,制定重要政策,统筹协调楼宇及入驻企业经营中碰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建立重点商务楼宇联络联系制度,设立首席联络员及其工作团队,以楼宇所在街道为主,工商、税务派员参加,实行全区重点楼宇联络工作全覆盖。三是发挥基层主体作用,以街道为发展楼宇经济的主体,充分发挥其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利用街道与楼宇企业联系紧密、情况清晰、感情融合的优势,切实优化投资环境、整合服务资源、健全服务网络,做好引商、安商、留商等综合服务工作。四是做好配套服务工作,针对外企人员在沪的衣食住行、子女就学等关键问题,相关部门通过主动服务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让企业在无感知的情况下享受到便捷的政务、商贸、生活等多种服务。

下一步,市商务委将认真落实城市更新条例赋予商务部门协调、指导重点商业商办设施的城市更新相关工作的职责,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推动中心城区商务楼宇改造更新。

再次感谢您对商务楼宇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3512


 

联系人姓名:仲国栋                联系电话:23110675

联系地址: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      邮政编码:200125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