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28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3-03-28)
市发展改革委:
宋钢代表提出的关于出台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政策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根据《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本市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0000元的财政补贴。
同时,市商务委指导各区积极出台各类汽车消费促进政策。如嘉定区出台《关于“助企纾困、助长消费、助力就业”的若干产业扶持政策》,鼓励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和燃油车,消费者在区内购车并在上海市内上牌的,给予购车补贴,车价15万元以下的给予1万元补贴,车价15万元(含)以上的给予2万元补贴。依据嘉定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措施》,上述政策延长至2023年一季度。
另外,我们也鼓励各大新能源汽车厂商和经销商,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推出各类的促销举措,举办形式多样促销活动,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3年3月16日
联系人姓名:陈雪峰 联系电话:23110638
联系地址: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901室 邮政编码:200125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