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家政上门服务证管理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0-04-30)
一、征询时间
2020年3月30日至4月8日,通过我委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4月7日召开座谈会,征求相关意见。
二、征询对象
通过互联网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征求意见。
通过座谈会方式,邀请市级、区级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用户等代表,征求具体意见。
三、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
两种征求方式,共收到各类意见10条。意见内容主要集中在上门服务证发放的流程设置、培训的必要性、体检的范围等,其中采纳8条,不采纳2条(详见附表)。不采纳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家政条例》未规定家政服务人员可以对用户评价,二是目前市商委、市卫健委、市家协联合发出指导意见,以服务种类不同进行分类体检。
征求意见汇总表
序号 | 意见内容 | 是否 采纳 |
1 | 上门证应由企业统一申领 | 是 |
2 | 建议对家政客户有管理或评价客户的权利,可以提供内部查询,不对外公开 | 是 |
3 | 持证上岗建议增加培训 | 是 |
4 | 《上门证》全流程梳理,可参考“敬老卡”。如第七条与第八条顺序可调整。 | 是 |
5 | 《上门证》家政员对客户是否可以做出评价? | 否 |
6 | 家政员健康检查要全面 | 否 |
7 | 《上门证》建议研究自雇的家政人员是否需要取得服务证 | 是 |
8 | “权利与义务”“注销”用词要精准 | 是 |
9 | 加强家政服务上门证的宣传,提高知晓度 | 是 |
10 | 《上门证》第十二条上门服务证注销,建议不轻易注销,家政员流动性大,服务情况变化大,建议有违纪情况再进行注销 | 是 |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