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家政上门服务证管理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0-04-30)

一、征询时间

2020年3月30日至4月8日,通过我委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4月7日召开座谈会,征求相关意见。

二、征询对象

通过互联网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征求意见。

通过座谈会方式,邀请市级、区级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用户等代表,征求具体意见。

三、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

两种征求方式,共收到各类意见10条。意见内容主要集中在上门服务证发放的流程设置、培训的必要性、体检的范围等,其中采纳8条,不采纳2条(详见附表)。不采纳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家政条例》未规定家政服务人员可以对用户评价,二是目前市商委、市卫健委、市家协联合发出指导意见,以服务种类不同进行分类体检。


征求意见汇总表

序号

意见内容

是否

采纳

1

上门证应由企业统一申领

2

建议对家政客户有管理或评价客户的权利,可以提供内部查询,不对外公开

3

持证上岗建议增加培训

4

《上门证》全流程梳理,可参考“敬老卡”。如第七条与第八条顺序可调整。

5

《上门证》家政员对客户是否可以做出评价?

6

家政员健康检查要全面

7

《上门证》建议研究自雇的家政人员是否需要取得服务证

8

“权利与义务”“注销”用词要精准

9

加强家政服务上门证的宣传,提高知晓度

10

《上门证》第十二条上门服务证注销,建议不轻易注销,家政员流动性大,服务情况变化大,建议有违纪情况再进行注销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