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企业,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填报通知和说明请查收!

发布日期(2024-03-14)

上海市各对外投资企业:

按照《国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规程>的通知(商办合函〔2019〕17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近期将开展2023年下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信息报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填报主体

在商务主管部门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并开展对外投资活动的境内投资主体。

填报截至日期

2024年3月4日-3月31日,报送2023年下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有关情况。

填报方式

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后进入“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选择“非电子钥匙用户”,依次点击网页左侧菜单栏中“业务类-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填报”进行填报。

根据《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规程》规定,填报半年报是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是申报各类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的前提条件,未履行申报半年报义务的企业将被予以通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请各企业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

021-60325182、60325183、23110454

 技术咨询电话:

010-67870108-1-4

填报说明

填报步骤

一、找到应用登录入口

企业端访问:

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

二、选择用户类型

地方企业,选择“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非电子钥匙用户”。

三、进入半年报填报界面

点击“业务类>备案(核准)报告”进入子应用

四、填写境外企业经营状态

1.点击“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填报”,点击任何一张表单,在弹出页如实填报境外企业的经营状态,并按照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

2.如未填写任何一张半年报告,则该境外企业经营状态可修改。

五、企业填写报告

点击“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填报”。

《境内投资主体基本情况》《合规情况报告》《障碍情况报告》为必填表单,《经营情况报告》《产业链情况报告》及《合作区情况报告》仅出现在特定境外企业填报列表中。各企业无需自行甄别,填报列表中出现的所有表单即可。

六、上报报告

待报表均填写完毕,点击“上报”,即可报送信息。上报成功后,此境外企业将不在此列表中显示。已上报成功的半年报告无修改操作!

各表数据口径

1、境内投资主体基本情况报告

所填内容反映境内集团(总公司)总体情况,包括所在行业、财务状况、投资偏好等。

如对外投资备案的境内主体为平台公司或壳公司,需填报上一层级有实际运营的母公司的情况。

2、合规情况报告&障碍情况报告

根据开展实际投资经营活动的境外企业真实情况填写,填报2023年下半年有关情况。

3、境外企业经营情况报告

仅反映报告期内未经第三方独立审计的境外企业基本经营情况快报数据,此快报数据主要用于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事中事后管理使用,不对外进行披露。

中方人员为常驻境外企业的中方员工,不包括劳务公司从国内派遣的人员。

4、合作区情况报告

填报2023年下半年境外经贸合作区运行情况。所称半年为自然年度或日历年度的一半,不受境外企业财务年度的影响。

5、境外企业产业链和供应链布局报告

有关境外企业所在行业、产业链供应链情况等相关信息。

部分问题设有跳转或弹窗,请按系统弹出问题作答(可能存在题目序号不连贯情况)

常见问题

1、用户名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可填写《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账号密码重置申请》(在登录网址“找回密码”下载),加盖企业公章,连同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im@sww.sh.gov.cn。

2、没有开展经营的境外企业怎么办?

详见步骤四,在弹出页如实填报境外企业的经营状态。未获得境内主体投资和目前已关闭企业按实际情况选择后无需填报半年报。如境外企业已注销或关闭,请及时赴商务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1.jpg

2.jpg

3.jpg

4.jpg

5.jpg

6.jpg

7.jpg

8.jpg

9.jpg

10.jpg

11.jpg

来源:杨浦区商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