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王新平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11)
沪府任[2011]90号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王新平为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沪府任[2011]90号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王新平为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