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15)
各中华老字号企业:
根据《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华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的通知》(商贸发[2011]22号)要求。为及时掌握中华老字号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商务部决定从2011年起启用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并在逐步完善的基础上作为中华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的公共服务平台(详见附件1)。
为使本市经过商务部公布认定的第一、二批共180家中华老字号企业能够顺利完成相关的填报工作,现定于4月下旬分期分批进行培训(需在培训时当场启用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并填报相关资料),请有关企业在培训前先行下载“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填报资料”(附件2)及“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用户手册”(附件3)并针对各自企业的实际情况准备好相关书面文字资料和电子文档资料(可使用U盘等储存)带到培训现场,以便在填报时使用。
具体培训日期及地点,由上海老字号企业协会及时通知各企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市场体系建设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