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32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6-15)
裘索委员:
您提出的“0329”号“关于修订《上海市会展业条例》,打造上海国际会展之都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您在提案中提出,随着《上海市会展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推动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国际会展之都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等一系列地方法规、政策制度出台,“十四五”期间,助力上海国际会展之都全面建成,办展规模居全球主要会展城市之首。目前,上海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现有法律政策存在不足,如:基础性法规与专项法规之间存在规则交叉;短期行政规范性文件居多,稳定性不足;对“企业出海”权益保护、会展全链条数字化治理等新趋势缺乏高位阶的法律响应。
收到提案后,我委会同市网信办、市财政局、上海海关等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各部门认为,您提出的建议从提升国际会展之都能级角度出发,顺应行业发展新形势、新需求,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准,对做好本市会展业发展顶层设计,助推上海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上海市会展业的发展,经过多年培育,上海会展业办展规模、世界百强商展数量等核心指标均居国内首位,综合实力跃居国际会展城市前列。2020年5月1日,《条例》作为全国首部会展行业地方性立法正式实施,在促进我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在沪会展活动秩序等方面成效显著。为顺应会展业发展新形势,《条例》修改已列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计划正式项目。市人大、市政府成立了由宗明副主任和卢山副市长担任双组长的立法领导小组,市商务委会同市人大财经委、法工委、市司法局、市贸促会等组成工作专班,全力推动《条例》修改工作。
(一)关于“明确《条例》的基础地位,将成熟实践上升为法规”的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会展业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近年来,市区两级陆续推出一系列惠企举措,其中分级安保等做法已相对成熟,但仍有一些政策和工作方法尚处于探索阶段,优化营商环境在机制化和制度化方面仍有提升空间。本次《条例》修改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固化实践经验,提高办展便利化水平。通过立法固化行业发展经验,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为行业发展提供稳定预期。同时,持续优化公共服务,加强部门协同合作,提升政策供给的精准性与有效性,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呼应行业诉求,提升行业发展能级。围绕“提升国际会展之都能级”总体目标,通过立法引导,推动会展业在技术应用、运营模式、服务理念上与数智化、绿色化等发展趋势深度融合,为行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上海海关全力支持我市会展业发展,积极探索会展最优监管服务模式,不断提高海关展览品监管效能,助力优化会展业营商环境,增强上海会展经济的全球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一是精准施策,实现“一展一策”。开展“关长送政策上门”活动,关领导带队走访调研各大重点展馆、展商、运输代理企业,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宣贯新生态,充分解读政策细则,摸排难点堵点,快速响应解决企业需求。二是复制推广进博会各项便利化措施。将展会智慧监管思路辐射至其他国际性展会,主动提供展品清单预审核服务,针对不同展会特点推出“五维风险智评”、“特殊展品布控协同处置”、“驻场监管免担保”等政策“组合拳”,有力保障百余场国际性展会圆满收官。
下一步,市商务委将会同上海海关、税务、知识产权等相关单位,着力构建以《条例》为总纲、专项法规为补充、政府规章为支撑的会展政策支持体系,优化固化行业发展创新举措。
(二)关于“增设‘出海护航’与‘数字治理’等前瞻性立法内容”的建议
一是在增设“海外会展促进与权益保护”内容方面。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出海发展已成为众多企业拓展市场、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战略选择,出国参展成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方式。本次《条例》修改拟增设“出国(境)参展服务与保障”专章,健全出国参展服务管理机制,从源头预防风险,规范参展流程,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法治保障,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升我市会展业国际影响力。近年来,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积极研究相关政策,支持上海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目前,在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条例》专章设置、政策研究和经费保障,进一步支持企业出国参展,助力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
二是在增设“数字会展发展与管理”内容方面。我委积极鼓励会展业态创新发展,原《条例》第十九条,鼓励会展市场主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服务与管理创新,助力智慧会展发展。基于“上海展会管家”数字服务平台的实践经验,在《条例》修改中增加“本市建立完善各类会展公共服务平台”等相关表述,推动数智化转型。我委就《条例》修改数据安全相关内容征求市网信办意见,据反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明确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总体要求。同时,根据数据跨境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数据出境管理仅针对重要数据和一定量的个人信息,如会展行业相关数据不涉及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可自由流动。下一步,市商务委将会同市委网信办等部门做好《条例》修改工作,补充完善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要求,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
感谢您对上海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言献策!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委将在今后工作中充分消化吸收,加快推动本市会展业更好更快发展,为提升国际会展之都能级而努力。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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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