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176号提案的会办答复
发布日期(2026-05-21)
市住房城建设管理委:
市政协第0176号“关于以业态多元化、功能复合为导向,加快重点商圈商务楼宇改造升级的提案”已收悉,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上海市商业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有关安排,综合考虑全市消费规模增长潜力和全球城市发展趋势,建立了全市商业设施空间布局的统计监测、数据分析和预警预测,为市场主体投资决策提供支持。
针对委员提出的有关建议,为进一步降低商务楼宇空置率,我委将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综合施策,推进存量商业加快更新。用足用好城市更新政策工具箱,强化政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大城市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用好重设土地年限政策,支持采用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方式依法重新设定土地使用期限。探索土地价款分期缴纳、土地长期租赁等政策。用好建设工程管理政策,商业实施更新后的绿化配置、交通配套等,可以按照改造后不低于现状标准审批。属于文物和优秀历史建筑的商业设施更新可纳入特殊消防设计;不改变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老旧商业设施改造利用,宜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用好建筑量奖励政策,对商业设施更新后提供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等公共要素的,可按城市更新相关规定增加建筑面积。用好规划土地弹性管理政策。对提供城市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等公共要素的商业设施更新项目,在符合区域发展导向的前提下,允许按照区域评估情况,在满足服务配套和城市安全要求、落实公共要素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基础上,建筑容量可以适度调整。支持符合一定条件的商务服务业、商务办公用地在商业服务业、商务办公、教育科研、文化、体育、医疗、养老功能间混合配置。大力盘活国资商业网点,用好国资国企不动产租赁平台,综合考虑国资商业网点为吸引优质商户而降低租金的综合效益,优化国企利润考核方式。
二是有保有控,引导新增商业设施有序建设。完善商务与规划资源等部门的新增商业项目会商机制,以《上海市商业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明确的总量为基准,综合考虑全市消费规模增长潜力和全球城市发展趋势,合理确定全市商业设施的规模和结构。建立年度新增商业用地出让与消费规模增长联动机制,优化对全市商业、商办用地供应节奏和自持比例要求的调控,确保社区商业等民生保障类商业设施的土地供应,从严控制与规划不符且商业设施严重过剩区域一般商业项目建设。建立完善全市商业设施空间布局的统计监测、数据分析和预警预测,加大人口、交通、金融等与商业投资相关领域的信息服务和公开力度,为市场主体投资决策提供支持。用好项目区位的历史文脉等资源,打造体验更加丰富、定位更加精准的非标商业项目。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联系人姓名:李洪涛 联系电话:2311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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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