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108号提案的会办答复
发布日期(2026-05-21)
市市场监管局:
市政协“1108”号“关于打击职业闭店人乱象的提案”已收悉,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针对提案提出的“落实预付消费资金监管平台、加强主动定期监管查处、明确职业闭店行为的认定及触发标准、建立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探索穿透追责制度”等建议,根据《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结合商务领域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管理实际,我委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健全备案管理制度体系。根据《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区商务主管部门依托协同监管服务平台,负责注册在本辖区经营者的单用途卡备案和预收资金管理工作,开展单用途卡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与处置工作。
二是制定单用途卡应急处置预案。市、区商务部门针对单用途卡各类风险和处置职责范围,分别制定了单用途预付卡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风险的类型、等级、响应启动条件、各部门职责分工、处置流程等要求,并且在多起单用途卡风险事件中启动预案。如近期的“小南国”闭店风险事件,我委会同区商务委和单卡协会推动企业形成单用途卡退费方案,由企业委托单卡协会负责具体登记、公示及退费工作,取得较好的处置效果。
三是强化风险排查与预警。我委每年将加强商务领域单用途卡风险排查和处置作为单用途卡行业监管重点工作。依托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对预收资金余额巨大、存管不足、保险即将过期等高风险经营者进行动态监测和预警,并通报至相关区和部门,力求提前介入,防范风险。
下一步,将全力推动《上海市商务领域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及其配套的商务领域发卡合同示范文本、单用途卡章程示范文本等尽快出台实施,积极做好商务领域单用途卡行业管理工作。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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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