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0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5-28)

乐佳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跨境电商配套政策的提案》收悉,经会同上海海关、市应急局等相关部门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跨境电商是促进我市外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新业态新模式,跨境电商平台在助力实体企业出海方面发挥了积极重要。近年来,我市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平台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收到提案后,市商务委组织跨境电商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并会同上海海关、市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就完善调整跨境电商配套政策等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结合各方意见,起草形成了答复意见。

二、答复意见

(一)关于“搭建跨境电商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议

市商务委积极发挥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跨境电商行业协会等作用,用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家战略,积极维护跨境电商企业合法权益。一是搭建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市商务委推动建立了我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跨境物流、通关状态、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咨询等各类服务为企业构建全场景数字化、全流程实时化、全路径智能化的数智展示服务体系。同时,会同税务、海关、外管等单位指导跨境电商公服平台、跨境电商行业协会开展政策解读、信息宣传等服务,帮助企业及时掌握行业政策动向。二是加大跨境电商企业法律服务。发挥我市公平贸易工作站作用,聚焦美国、欧盟等管制措施调整,对我市重点跨境电商企业开展“一对一”合规体检和指导,发布跨境电商海外风险防范系列培训课程,加强企业国际经营合规能力建设。三是支持企业用好国际经贸规则。国务院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率先实施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探索建立合法安全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加快数字技术赋能,推动电子票据应用,推动数据开放共享,构筑数字贸易发展新优势。

(二)关于“完善跨境电商制度体系”的建议

市商务委会同上海海关等单位和部门持续优化跨境电商营商环境,一是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上海海关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7号)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便利化举措,企业无需备案即可直接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同时,简化跨境电商出口单证申报手续,不再对收款单电子信息进行校验等,为企业做了“减法”,进一步提升了通关便利性,有助于企业提高跨境电商出口的运营及通关效率。二是提升化妆品等商品监管便利。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的规定,民用类预包装香水及压力容器类化妆品生产、经营、贮存的监督管理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范畴,经营相关产品的企业无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市应急局将持续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落实好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工作。三是推动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商发展上海海关支持地方政府安监部门进一步明确对香水及压力容器类化妆品等乙类危险品的管理要求,进一步推动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健康发展。

下一步,市商务委将继续会同各相关单位积极采纳提案中的建议,持续推进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再次感谢宝贵的建议,希望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共同推进我市跨境电商发展。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54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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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