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79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5-28)

贺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上海全球大宗商品贸易中心能级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收到提案后,市商务委高度重视,会同上海证监局、国家金融监管局上海监管局和市国资委等部门,开展专题研究。您提出的建议非常中肯,分析了我市对标国际领先的大宗商品贸易中心城市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疏通贸易便利性、深化期现联动、提升贸易主体能级、加强贸易金融服务配套等建议,对推动提升上海全球大宗商品贸易中心能级具有借鉴意义。

今年4月,市商务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委金融办、市国资委、市数据局联合印发《上海市大宗商品贸易转型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沪商市场〔2025〕82号)(以下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以打造大宗商品国际交易中心、国际定价中心、风险管理中心和供应链枢纽节点为目标,围绕培育贸易主体、加快品类拓展、深化期现联动、提升数字化应用水平、发挥金融中心优势、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健全监管规则制度等7个方面提出27项政策措施,旨在适应全球贸易新格局和经济发展新需要,加快推动我市大宗商品贸易转型提升。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在疏通贸易便利性,加大税收支持力度,立法现货贸易潜力”方面

1.针对“优化监管模式,提升通关效率,建设区块链数字化平台,支持全球物流和航运供应链整合,减少通关阻滞,实现货物转运、仓储和再出口的自由”的建议,重点是要优化口岸监管服务功能,根据《行动方案》工作部署,我们将会同相关单位,依托“航贸数链”区块链城市数字基础设施,支持航贸数字化转型,推动与国际主流数字贸易平台和标准对接,打造一站式口岸数字化监管服务体系。加强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AEO)联合激励,在出口退税、外汇管理、信贷融资等领域给予便利与支持。具体包括对接更多第三方信用证结算平台,并开发应用层接口,实现一次接入多平台应用,降低银行重复接入各平台的成本。推进除信用证外的其他跨境贸易场景,应用跨境报文流转解决跨境信息互联互通的问题。出台激励政策鼓励各银行依托航贸区块链网络开展信用证报文传输并参与相关报文标准制定工作。对通过区块链网络基础设施传递数据进行安全性、可靠性评估,消除企业顾虑,认可航贸区块链网络信用证报文标准。

2.针对“加大税收支持,适当放低营收和实缴税收返还的准入门槛,提升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印花税、进口补贴等优惠力度”的建议,参照全球大宗商品贸易中心城市惯例,2024年4月起,我市落实国税总局出台政策,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一年来累计减免印花税 1.82 亿元,惠及企业 377 户。此外,自2024年起,我市还设立大宗商品贸易类专项奖励,在支持贸易企业提升数字化应用水平,拓展大宗商品供应链数字化应用场景,积极应用区块链等先进技术的同时,进一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2024年已分三个批次奖励符合支持方向的大宗商品贸易企业219,合计奖励4430万元,叠加各区支持政策(各区奖补资金合计超过15亿元),219家大宗商品贸易企业2024年合计实现销售规模27241.6亿元,形成商销增量9783.2亿元,上拉我市商销6.2个百分点,贡献税收136亿元。年,已制订出台新一轮奖励政策,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细化奖励梯度,扩大奖励覆盖企业范围,提高资金申报拨付频次,支持大宗商品贸易企业转型创新发展。

(二)在“深化期现联动发展,加快仓单立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针对“积极推动仓单地方立法”的建议根据《行动方案》工作部署,我们将会同浦东新区等相关单位对标联合国《仓单示范法》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就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开展仓单立法进行研究,提升登记仓单在交易流转过程中的法律效力。目前,浦东新区正在开展相关立法前期调研工作

2.针对“为国际企业在上海保税交割提供便利”的建议,上海证监局推动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不断优化交割库布局及结构,助力仓储行业转型升级与质效提升,倡导交割库集团化管理模式,增进与主体行用好、管理水平高的大型仓储集团的合作。目前,上期所共有集团交割中心7个,主要为中石油燃料油、山东省港口集团、中铝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同时,正在积极探索在对外开放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上推进跨境交割业务模式,在现有保税交割制度基础上,引入大型、优质企业成为集团交割库,并在集团库下设境外交割库,以离岸货物为标的签发境外标准仓单,实现交割服务“走出去”。截至2025年3月末,上期所(含能源中心)指定交割库总数近140家、存放点近280个,分布在我国上海、山东、浙江、新疆等23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在上海共有交割仓库20家,存放点逾40个,涉及铜、国际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白银、黄金、原油、燃料油、低硫燃料油、纸浆、天然橡胶、丁二烯橡胶、20号胶共18个品种。2024年,上海地区交割仓库累计交割金额约568亿元,约占总交割金额三分之一。

3.针对“积极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绿色贸易政策”的建议,上海证监局正指导上期所持续推进铝行业绿色标准、钢结构等研究,锚定《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等重要文件规划目标,积极支持绿色生产力发展。

(三)在“提升贸易主体能级,优化国资监管,支持培育大宗贸易企业”方面

1.针对“支持在国资监管方面探索构建符合大宗商品贸易行业特点的考核激励、人才引育、容错纠错等机制”的建议,考虑到大宗商品贸易行业涉及环节多,复杂程度高,专业性强,对国资国企的管理、激励、考核、容错机制提出了较高要求,市国资委将对标行业企业,探索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打造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建立风险防控体系。

2.针对“支持国企与各类所有制企业联动”的建议,市国资委将加强与大宗商品贸易领域头部的国资央企、外资民企的对接联系,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动双方围绕大宗商品贸易产业链上下游开展深度合作。

(四)在“加强贸易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拓宽业务范围”方面

1.针对“研究放开银行机构在大宗商品贸易领域的仓单质押、授信等业务准入”的建议,上海金融监管局鼓励辖内银行依法合规开展仓单质押业务。包括在上期所上期综合业务平台上线仓单质押功能后,上海金融监管局支持辖内银行积极接入,满足交易商仓单融资需求,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降低资金成本。在推进保险资金投资黄金等大宗商品试点中,上海金融监管局前期积极会同相关单位研究论证保险资金投资黄金试点,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金融监管总局,推动制定相关方案。2025年2月,金融监管总局下发《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金办发〔2025〕7号),明确试点保险公司可以中长期资产配置为目的,开展投资黄金业务试点。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将进一步完善市场投资者结构,增加大宗商品市场活跃度。

2.针对“支持保险公司参与并在上海推出航运保险等贸易风险管理产品”的建议,上海金融监管局与市委金融办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上海航运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沪金发〔2024〕63号),明确发展目标方向。指导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制定航运保险“中国条款”及系列规范化文本标准,推动行业开展航运风险分散机制探索,指导建立绿色船舶共保体,督导辖内保中心自查整改、做实做优,切实增强航运保险全球承保能力。

3.针对“支持上海区域期货公司建设成为国际高水平金融机构”的建议。上海证监局支持符合条件的上海地区期货公司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优做强,促进上海地区期货公司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国际竞争力。从经营成效与资本实力看,截至2024年末,上海地区期货公司资产总额、实收资本、净资产、净资本分别为6,164亿元、330亿元、571亿元、41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9%、6.6%、7.0%、9.2%。2024年度,上海地区期货公司营业收入137亿元、累计净利润3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6%、13.9%。从“走出去”看,截至2025年3月末,上海地区共有3家期货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2025年一季度,2家上海期货公司进一步夯实境外展业资本基础,对境外子公司增资,相关境外子公司注册资本增资后分别达到0.8亿新加坡元和1.02亿新加坡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大宗商品行业的关注,您的提案对加快我市基本形成功能完备、服务优质、开放融合、保障有力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现代大宗贸易服务体系,实现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升级、产业组织创新和竞争能力跃升具有积极的意义。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采纳,加快整合要素市场、交易平台、港口设施等关键资源,联动国内主要大宗商品基地,构建境内境外、线上线下、期货现货、场内场外、在岸离岸互联互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多层次大宗商品市场体系。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55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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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