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27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4-07-19)

市发展改革委:

卢华基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上海市成为亚太区ESG中心,包括认证及评级等范畴”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作为当前国际对企业非财务绩效和企业长期发展的最新评价标准,与我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高度契合。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专题研究部署,我委会同相关单位深入开展研究,于2024年3月发布了《加快提升本市涉外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提出到2026年,基本形成本市政府、行业组织、涉外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协同发展的涉外企业ESG生态体系,本市涉外企业ESG理念全面树立,企业ESG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文件发布后,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支持上海涉外企业编制ESG报告,鼓励本市涉外企业编制《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经鉴证或评审认定通过的,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支持。

二是推动ESG涉外活动,加强ESG理念的宣传和应用。通过组织系列培训、交流、论坛等形式,积极宣传ESG发展理念,引导更多企业关注ESG工作,践行ESG理念。如支持市工商联举办“企业ESG能力提升与国际化高质量发展”中外商会海上沙龙长宁专场活动;指导市商务发展研究中心在上交会期间举办“上海市涉外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能力建设大会”等活动。

三是搭建ESG信息服务对接平台。整合企业优势资源,拓宽共享渠道,促进资源对接和项目合作。开展各类培训活动,为涉外企业开展ESG实践提供示范。如指导市海外救援服务中心举办专业服务机构服务“走出去”系列培训之“ESG监管与评级,双重力量下的涉外企业应对之道”;支持外经协会组织“上海市涉外企业ESG培训班”等。

下一步,我们将依托专业评级机构数据库,对涉外企业ESG绩效表现与信息披露情况展开分析,编制相关报告。鼓励外资企业对供应商开展ESG治理相关培训,分享经验和提供建议。加强ESG国际合作,推动将ESG工作纳入沪港、沪新合作内容,共同推动沪港、沪新企业、协会和机构之间合作与交流。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4711日  

 

 

联系人姓名:陈清芬                联系电话:2311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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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