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22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6-24)

金颖、朱明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进电商直播带货规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收到提案后,市商务委高度重视,会同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网信办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我们认为,电商直播带货规范问题关系民生,与社会和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对于你们的建议,我们积极予以采纳。近期,市商务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网信办已联合发布《上海市推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规范电商直播的收费模式,对于主播和平台增强纳税监管”的建议。我委将继续倡导和宣传健康良性经营的理念,积极引导和推进从事直播业务的电商平台、MCN机构、直播基地等相关主体规范收费标准和完善经营模式,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市税务局将严格落实相关税收政策以规范平台企业相关成本的税前扣除,并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和落实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征管,同时做好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和纳税监管工作。

(二)关于“货品的评价直接挂钩主播评价,建立主播长期信用机制”的建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明确鼓励市场主体在进行生产经营、交易谈判等经济活动中参考使用信用信息、信用评分和信用评价结果。我委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推进电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明确电商平台的经营主体责任,支持电商平台建立直播信用档案、信用分类评价规则和奖惩制度,强化主播的合规守信意识。市文化旅游局将严格按照网络视听节目管理要求,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导向意识,做好网络视听直播节目管理,并指导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作用,推进直播领域人才培养。

(三)关于“建立第三方电商直播监督管理机构,严格管控数据造假”的建议。目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网信办等部门已陆续出台“直播带货”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平台主体责任从多角度进行明确,旨在推动商家货品品质化、售后服务一体化、主播管理规范化、平台监管机制化。市网信办已牵头开展了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等专项行动,将上海属地重点电商直播平台纳入整治范围,督促指导我市重点电商直播平台签署《诚信自律承诺书》,后续将持续对直播电商平台加强内容生态治理,包括督促平台加强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对直播间运营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建立分级管理制度、对主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建立黑名单制度等。市市场监管局成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组”,协同网信、文旅、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规范直播营销经营活动;同时,加强监管执法,对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查处,对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及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并督促直播者、网络平台和商品经营者依法及时落实消费者提出的合理的退货、赔偿等诉求,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商务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落实《上海市推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加大对相关电商平台和MCN机构、直播基地的宣传和督导,发动行业组织共同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引导行业头部企业签署自律公约,开展行业综合治理,促进我市直播电商可持续发展。

再次感谢你们的宝贵建议。

市政协提案办答复件样张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1531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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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