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月饼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5)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5号),为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制止“天价”月饼等现象,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本市月饼券、月饼卡等提货卡券(下简称“月饼卡券”)有关监管要求通知如下:

一、经营者发行月饼卡券应当严格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的有关规定。

二、已在本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完成信息对接的发卡经营者发行月饼卡券,应当及时向注册地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备,并在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完成备案。

三、经营者发行月饼卡券应于2022年8月26日前登陆本市月饼卡券登记问卷页面(https://yfk.sww.sh.gov.cn/#gift/moonCake/moonCake)完成信息登记工作、同时登陆本市月饼卡券数据填报页面(https://yfk.sww.sh.gov.cn/#gift/file/fileUpload)下载《上海市月饼券、月饼卡等提货卡券(月饼卡券)登记表》,完成填报后上传。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及时督促各自辖区内的发卡经营者履行上述义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2812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江隐龙   联系方式:23110680)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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