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04)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的安排,围绕“使法治成为上海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目标,扎实推进商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通过专题学习研讨、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同时通过不断完善我委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强化法治工作审议督办、加强商务法治建设谋划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上。
二、围绕国家战略和全市中心工作,不断强化法治保障力度
(一)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一是完善防疫物资进出口工作机制。建立疫情防控进口物资全球采购、通关及免征关税机制,强化民用防疫物资出口的动态监管。二是强化长三角疫情联防联控。制定《长三角地区联防联控重要防疫物资互济互帮工作方案》,建立长三角重要防疫物资互济互帮制度和防疫物资快速通关协调联动机制。三是指导重点行业精准防控疫情、有序复工复市。重点指导会展、零售、餐饮等13个行业制定发布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复工复市指引,推动企业依法有序复工复市。四是为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提供法律指导。在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国际经贸微课堂栏目,开展防疫物资进出口相关法规等培训,相关课件被列入本市《抗疫惠企28条政策百问百答》。五是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深入贯彻落实“沪28条”等系列惠企措施,制作政策文件英文版、日文版,加强解读和精准推送。六是配合市人大开展涉疫情防控的法规修订,对《上海市口岸服务条例》《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条例》进行修订,完善应急状态下制度规范。
(二)发挥进博会溢出效应,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争取国家层面支持,积极推动进博会贸易便利化政策变制度,不断放大进博会溢出效应。13项政策转化为制度性安排,新增6项便利措施落地实施,进博会CCC免办、特殊食品临时许可延长等创新政策成效明显,实现展品入境通关“无纸化”、作业“零等待”。并将多项举措适用范围扩大至其他展会,优化本市会展业发展的制度环境。
(三)以临港新片区建设为契机,夯实商务创新制度法治基础。一是牵头出台系列政策措施稳定外贸外资基本盘。积极应对全球贸易投资流量萎缩等严峻挑战,制定出台稳外贸11条、稳外资24条、外贸产品出口转内销和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等政策,全方位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制定政策措施,加大金融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力度,落实出口信保、出口信贷以及保单融资,拓展外贸企业内销渠道,降低内销成本。二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推进。积极承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首轮扩围,形成方案上报国务院。全面落实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服务业扩大开放40条等举措,金融、保险等重点领域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开展CPTPP、RCEP对标研究,形成贸易投资改革措施建议,争取更大力度开放压力测试。三是统筹发展在岸业务和离岸业务。制定出台促进新片区发展离岸和转口贸易、支持新片区企业建设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工作方案,研究拓展航空国际中转集拼业务,推动新型贸易常态化运作。四是推动服务贸易深层次改革、全方位创新、高质量发展。出台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促进技术、金融、运输、文化等领域发展。发布服务外包转型升级指导意见,推进生物医药研发外包实验用材料通关便利,风险评估时长压缩四分之一。
(四)积极组织谋划 “十四五”期间商务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聚焦为上海落实“三项任务”、打造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建设“五个中心”、强化“四大功能”提供法治引领与保障,认真组织研究《“十四五”期间商务法治建设规划》。同时在编制《“十四五”时期提升上海国际贸易中心能级规划》时,将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对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形成贸易投资制度创新高地提出明确目标。
三、深化商务“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改革试验田作用。完成向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下放拍卖业务许可、境外投资备案等9项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赋予新片区更大改革开放自主权。推进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落地,并向全市复制推广相关改革举措。
(二)落实全市“一网通办”重点工作任务。商务领域所涉政务服务事项100%接入,实现行政服务事项100%“一窗通办”。推动“两个免于提交”相关工作,商务领域材料免交落地率达100%。落实“三整合”要求,不断加强公共数据归集与治理,100%完成系统上云工作,新增6类电子证照、8项公共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系统。推动“涉外服务专窗”上线“一网通办”,涵盖61类共157项办理内容,为外资企业在沪设立和发展,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华侨来沪创业投资和就业发展,提供办事指南、便民服务等中英文指引服务。完善线上线下“好差评”三对应评价体系,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不断优化政务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解读、尽解读”。建立信访事项全程管理体系,信访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持续提高。制定《上海口岸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改革若干措施》,在进一步优化口岸“通关物流”作业流程、提高全流程作业电子化水平、优化海关监管、规范和降低口岸相关收费、提升口岸服务可预期性等方面提出19项具体举措,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实施跨境贸易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广进口货物“两步申报”,扩大出口货物提前申报覆盖面,开展出口直装、进口直提等港口操作模式试点。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不断丰富地方特色应用,实现出口退税业务办理全覆盖、企业购付汇无纸化。
四、扎实推进商务重点领域立法,优化顶层设计
(一)引领建设对外开放和吸引外资新高地。深入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制定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地方外商投资条例,上海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揭牌,全市“1+16+2”外资投诉和兜底服务机制正式建立。
(二)强化国际会展之都法治支撑。出台全国首部省级会展业地方性法规,率先推进会展行业自治自律建设。依托本市“一网通办”平台,汇集会展信息备案、展品通关和人员出入境便利化等措施,突出优化政府服务,保障进口博览会等大型重点展会的举办,促进网上会展等新兴业态和展会服务模式创新发展。
(三)加强商务领域民生工程法治供给。一是完善家政服务制度体系。会同市人大法工委编制出版《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释义》,准确阐释法规原义,帮助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法规。制定出台《上海市家政服务管理平台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家政上门服务证管理办法(试行)》,作为条例配套规定,规范家政服务平台信息备案、采集、查询活动。二是强化“早餐工程”制度保障。起草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早餐工程建设的意见》和《上海市推进早餐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推动早餐供应更便捷、更丰富、更健康,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消费需求。制定出台《上海市流动餐车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本市流动餐车经营行为,促进早餐服务新模式发展。三是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逐步完善。修订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培育龙头处置企业,打通电子废弃物等品类回收处置链条,资源化利用率不断提升。
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本市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要求,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工作。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我委《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管理办法》、《重大决策预公开实施办法》、《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有关会议实施办法》,在重大行政决策中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
(三)主动接受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2020年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82件。全面执行新制定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我委《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加以细化落实。
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市商务委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明确委内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相关制度落实落地。
(二)不断提升商务重点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深入推进商务领域信用监管工作,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拍卖行业管理、家政服务行业管理、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监管、对外投资合作、外资企业信息报告等工作,纳入信用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将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境外直接投资等事项纳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梳理具体事项17项,归集237条数据。
(三)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推动并完成商务领域行政处罚权等执法职责转由市场监管部门集中行使。
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培训,提升依法治理效能
(一)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主任办公会议会前学法、新进公务员法治培训、委机关公务员定期学法等制度,举办“商务系统法律风险防范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市商务委关于“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方案》及普法清单,深入开展家政服务条例、会展业条例宣贯。
(三)深入宣传贯彻《民法典》。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民法典》、制作展板、开设网络学习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民法典》,营造浓厚氛围。
(四)积极为企业跨国经营提供法律服务。重点围绕跨境谈判、美国“长臂管辖”应对、监管合规、争议解决、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等热点难点议题开展相关咨询服务,培训900余名跨国经营人才。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