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以案释法”云课堂之单用途预付消费卡浅析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以案释法”云课堂 ——开讲!
- 当前国际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衰退,我国外贸外资及商务领域面临复杂形势。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a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将通过“以案释法”云课堂,邀请各方专家,就企业当下关注的热点话题,用深入浅出的视频访谈形式,结合国际国内经贸领域的典型案例,对相关法律法规与国际协定进行讲解,以提高企业的法律风险意识,助力企业安全合规地发展。
- 单用途预付消费卡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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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要:会员卡、充值卡等各类预付性质的卡券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常见,如美容卡、美发卡、餐饮卡、健身卡等,涉及零售、餐饮、美容美发、教育、体育等多个领域,深受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欢迎。在这些卡券中,哪些属于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经营者发行单用途预付消费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符合何种监管要求,以及若经营者未合规开展预付卡经营活动,需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本文中,我们将以这些问题为切入点,与各位探讨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发行要求,希望能为经营者合规发行单用途预付消费卡提供指引。
- 关键词:单用途预付消费卡 信息对接 预收资金余额管理
- 1.概念界定:预付卡是什么?
- 在电子支付愈发盛行的当下,越来越多的经营者开始发行预付卡,以预付卡之名推出各类促销活动,让人眼花缭乱。大多数经营者在发行预付卡时,往往希望通过预收消费者的资金,锁定未来客源或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但要知道,预付卡不是想发就能发,我国对于预付卡的发行有着严格的监管要求。
- 那么,对于经营者来说,正确理解什么是预付卡,以及我国对预付卡所实施的监管措施具体是怎样的,对其合规开展预付卡经营活动至关重要。
- 预付是指消费者向商家预先支付费用,购买兑付凭证,商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目前市面上存在两类预付形式的卡券,一种是如商场发行的可在不同经营者处使用的卡券,另一种是如左庭右院发行的仅可在左庭右院各店面(单一经营者)处使用的卡券。这两种卡券分别为多用途预付消费卡和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以下简称为“单用途预付卡“),尽管只有一字之差,但两者的具体含义及监管要求却大不相同,具体见下:
- 其中,单用途预付卡作为新兴的消费模式发展迅速,广泛应用于教育培训、健身、美容美发、餐饮等行业,受到众多经营者的热捧和消费者的欢迎。
- 此种先预付后消费的模式对于经营者的信用提出了高要求,我国也配套出台相应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单用途预付卡的经营活动进行规制:
- (1)部门规章层面规定:商务部发布的、2012年11月施行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为“《商务部规定》”);
- (2)地方性法规层面规定,上海市通过地方性立法发布的《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及《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2019年5月1日施行)(以下统称为“《上海市规定》“)。
- 2. 监管要求:一个平台三项制度
- (1)发卡信息对接:一个平台
- 如上所述,经营者发行单用途预付卡需要办理备案手续,此要求来源于《商务部规定》,即经营者应当在开展预付卡经营活动之日起三十(30)日内在商务主管部门处办理备案手续。
- 相对于《商务部规定》,《上海市规定》则对发行单用途预付卡所应履行的备案手续进行了完善,主要体现在上海市已建立全市统一的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为“协同监管服务平台“),经营者可以通过在协同监管平台上提交材料,并将自身的发卡业务处理系统与监管平台进行技术对接,以完成信息对接流程。
- 截至2021年2月,上海市共有约550家经营者在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完成发卡信息对接手续,其中不乏大家熟悉的企业,如星巴克、携程、红星美凯龙、极乐汤等。经营者发卡信息对接的手续详见下图:
- 经营者在准备相关材料时,除准备常规的主体资格证明、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材料外,还需特别注意《上海市规定》要求的四份协议及制度,即单用途预付卡章程、购卡合同、业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并在其中明确单用途预付卡的具体使用规则及经营者内部各部门职能划分等内容。
- (2) 持续监管要求:三项制度
- 需要提醒的是,经营者完成发卡信息对接手续并非就万事大吉了,商务主管部门对单用途预付卡的监管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具体体现在以下三项制度:
- 一是信息对接制度。经营者应关注发卡信息报送要求,在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完整、准确、及时地上传单用途卡发行数量、预收资金金额等相关信息。目前,该等信息报送要求已具体到经营者应每日、每季度、每半年度在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上传相应信息。
- 二是预收资金管理制度。为控制发卡风险,上海市已建立预收资金管理制度,落实到经营者身上,即意味着经营者应时刻关注预收资金余额,在预收资金余额超过风险警示标准时,按时采取专用存款账户管理预收资金。
- 实践中,有些经营者可能由于内部规章制度的限制,开设专户可能较为麻烦,或不便将预收资金金额存入专户,对于此类经营者而言,还可以采取购买履约保证保险等其他风险防范措施,冲抵全部或部分的存管资金,如盒马、元祖、红宝石等企业即单独采取履约保证保险或同时采取专用存款账户或履约保险措施管理预收资金。
- 三是信用综合治理制度。上述信息报送要求和预收资金管理要求,针对的是正常开展预付卡经营活动的经营者,若经营者因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而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则还需要增加信息报送的内容和频次,并将全部预收资金余额存入专用存款账户,而不区分是否超过风险警示标准。
3.违法后果: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 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区商务委员会线索告知,得知上海某美发美容有限公司存在单用途预付卡发行情况,但未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对接并报送相关信息。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该公司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15日内改正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期届满后,该公司依然未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对接。2020年4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 此事件体现了上海市通过《上海市规定》已逐步加强对单用途预付卡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经营者在日常开展预付卡经营活动时,应重视遵守监管要求,合规发行单用途预付卡,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责任,如若经营者未能根据《上海市规定》的要求按季度在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上报送经营信息,可能会被处以人民币伍万元以下的罚款。
- “以案释法”云课堂系列
- 感谢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海燕律师的分享。
- 视频嘉宾: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刘海燕律师
- 视频主持人:法嘉LAWPLUS创始人 周欣如女士
- 上一期的“以案释法”云课堂我们介绍了企业海外运营合规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我们还会请到更多的行内资深专家,来为大家讲述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出口管制以及海关合规等热门重点话题,助力企业合规成长!敬请期待!
- 主办单位: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