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CEP项下货物市场准入及原产地规则(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系列解读第二讲
- RCEP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应当注意的是,在RCEP区域内生产、加工的货物并不会自动地具有享惠资格。欲获得RCEP所带来的市场与红利,商品与货物需符合RCEP项下的原产地判断标准、直运规则与程序性规则等。
- 本讲分为上下两集,概览了RCEP项下原产地规则的基本结构,详解了其中的原产地判断标准及其补充规则、直运规则以及程序性规则,在与其他FTA的比较后提炼了RCEP原产地规则的亮点,并且结合关税减让承诺分析了RCEP对集成电路、调味香料、化妆品等产品的影响。
- 本讲内容适合于希望利用原产地规则与关税减让,在RCEP区域内进行产业链供应链布局与规则的企业或为其提供关务、税务、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有助于其提升相关企业对原产地规则的深度理解,促进RCEP原产地规则的综合与灵活运用能力。
- 第二讲·PPT内容(下)
- 朱秋沅 | 上海海关学院法律系教授、三级关务监督
- 法学博士,复旦大学法学博士后。自1995年起在上海海关学院任教,德国明斯特大学访问学者,兼职律师,上海市WTO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欧盟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