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26)
2017年上海市商务委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31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市商务委政府网站(www.scofcom.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23110530。
一、概述
2017年,市商务委在市委和市府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根据《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委办发[2017]14号)、《关于2017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发[2017]31号)以及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要求的情况,积极推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我委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得到企业和公众认可,对进一步改进政府部门工作方式,优化上海内外贸易和投资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保障,完善制度建设。年中,我委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研究确定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为顺利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委规范了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领导具体分管,职能处室组成市商务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办公室配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2017年,我委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方式,利用图表和文字阐述,及时发布各类经贸政策的解读,帮助企业、群众正确理解和应用,并发布“一张图告诉你上海商务工作情况”的系列图表,涵盖外资、外贸、外经、服务业、商贸、市场建设等主要商务工作。
(三)扩大数据开放与共享力度。2017年度商务领域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与开放工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以“提高数据质量、强化体制机制”为重点,通过加强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建设,聚焦商业消费、食品安全、一带一路等领域开放一批广受社会关注的数据资源,引导多元化数据融合,来提升数字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一是稳步推进数据资源扩大开放。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政务数据资源扩大与开放, 2017年完成15项商务领域新增政府数据资源,新公开包括 “上海商业预付费卡发卡企业备案及处罚信息”等13项数据服务和“上海商业网点数据”“上海商务楼宇数据”2个数据接口,公开数据资源总数达67项。通过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开放内容、开放形式、更新频率、开放属性等内容,并在信息来源部门的配合下,于10月底前完成了新开放数据资源的注册和审核工作,按期向社会开放。提升开放数据资源的服务内容与质量。为落实对已开放数据资源的管理和监控,一方面持续保障对包括利用外资、总部经济、二手车交易、主副食品、消费行情等在内的52项数据产品(或应用)、3个数据接口向社会公众的开放的数据更新、目录维护。另一方面,加强对数据资源维护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将所有以Excel格式对外开放的数据产品转变为相对静态的数据资源结构格式CSV;严格按照更新频率,在数据更新日期到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数据文件更新;平均每月更新的信息资源占总数的60%以上。二是加强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建设。逐步扩大数据资源梳理和编目范围,全面开展对市商务委已建成信息系统的数据资源梳理和编目工作,于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商务委信息化运维项目的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编制资源目录近百个。建立动态更新的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当数据资源出现变化时,在2个工作日内更新相应的目录,对数据资源目录进行归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显著提升。三是促进公共数据资源融合创新应用。积极主动促进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互联互通,探索多元化、多层次的政企数据融合和协同创新。按照“一个平台、系统对接、信息共享、应用拓展”的总体架构,我委积极主动推进政府和企业之间数据共享与融合,依托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1号店、找钢网、红星美凯龙等各类市场信用信息子平台为支撑,搭建上海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形成公共信用信息与市场信用信息之间的交互共享机制。成为本市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基础设施。
(四) 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一是实施行政权力目录动态清理管理。根据国家统一步调,按照市审改办部署要求,落实国务院676号令,清理我委“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审批”行政审批和相关权力事项;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32号)文件精神,做好“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前置改后置相关协调衔接工作,并按“行政权力增加、取消和调整工作”要求向上报相关“行政权力事项处理意见表”。同时,根据目前法律法规修改调整情况和实际现状,开展市区两级商务部门的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事项梳理清理工作,理顺相关审批目录、权力清单,推进简政放权。二是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对涉及商务领域的5个改革试点事项,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具体举措和方式;推动典当、拍卖等许可事项相关改革举措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经验,力争形成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三是开展市、区两级商务部门行政审批评估评审清理工作和我委证明材料和证明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向市审改办提出分别取消我委区级商务部门审批评估评审事项各2项的建议;并报送我委相关证明材料6项和证明事项1项。四是梳理提出我委“三个一批”事项。在全市统一部署下,根据市审改办工作要求,对照我委行政审批目录和权力清单,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对我委行政权力和提供的政府服务进行梳理,提出我委4项外资变更审批方面“当场办结事项”和2项“提前服务事项”(直销经营许可、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资格认定),并做好“三个一批”事项协调确认、对外公布实施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多实际获得感。五是开展审实时监督检查工作,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根据审改工作安排部署,开展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具体执行情况实时监督检查相关工作,推进相关行政审批具体执行情况通过数据对接、网络填报等方式实时报送至“上海市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系统”;推动我委外资、典当等自有审批系统与“上海市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系统”网络对接,接受市审改办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市商务委按照《条例》《规定》,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扎实有效推进市商务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市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机构信息、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新闻发布会、工作通知、企业优惠扶持政策”等内容。
规范性文件公开。2017年,我委起草制定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调整援助试点办法》、《上海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2个规范性文件,并按《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在我委门户网站及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财政资金公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及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我处会同相关处室认真做好财政资金信息的公开工作。组织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做好各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政府采购情况、绩效评价完成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信息按要求进行公开。2016年我委部门决算报告已完成,并提交市财政局审核,下一步将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决算公开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打击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根据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和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截止2017年12月31日,市双打办狠抓打击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定期通报各区和成员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全年各成员单位和区共公开打击侵权行政处罚案件数4883件,提高执法公信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效保护了消费者权益。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市商务委列入双公示事项共有7项,2017年全年实际入库数据10247条,其中“双公示”数据1305条,主要分布在典当、拍卖、酒类专卖,其他事项改为备案制,不产生数据。
及时发布自贸试验区服务贸易统计数据。现已完成了一季度和上半年的上海服务贸易国际收支统计报告(季报)的编制工作,三季度数据正在汇总整理中。上海服务贸易外国附属机构统计分析报告已经开题,预计11月底前完成编制工作。正在根据商务部要求,积极督促上海企业在“商务部服务贸易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季度统计数据。
目前,委托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战略研究院编制的《上海服务贸易运行监测与促进体系建设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并就邮轮旅游、中医药等专项统计工作召开了多次专题工作会议,课题报告终稿将于11月完成,将对服务贸易监测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论证,研究建立本市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指数模型。服务贸易运行监测平台系统建设方案已编制完成,将适时启动该平台建设。
加强贸易便利化环境建设信息公开。在相关贸易制度设计和调整过程中,充分重视企业主体和社会意见,针对企业需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解读说明。一是政策制定过程中,主动听取相关企业的意见建议。在平行进口汽车试点过程中,会同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多次召集有意向参与试点的企业的调研会议,经过多方酝酿,出台《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企业动态调整的通知》。二是收集企业意见,积极争取商务部政策支持。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试点的维修试点,被海关叫停后,协调上海海关和浦东新区,并向商务部汇报争取支持,得到了较为积极的反馈。为推进本市跨境电商发展,多次召开会议,通过上海市跨境电商行业协会收集行业发展情况,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上报商务部。三是加强向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的业务通报。每季度召开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参加的商务工作会议,通报外贸政策和有关情况。四是发布《促进本市外贸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四个一百”专项行动计划》,公告优化贸易环境的总体目标、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会同上海海关、上海国检、外汇管理上海分局、市国税局开展促进本市外贸转型升级的“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建立问题协调反馈机制、高效优质通关报检退税服务,优化监管环境。印发主动公开的《促进本市外贸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四个一百”专项行动计划》,召开百余家企业参与的专题会议,发布并解读政策。五是建立企业微信群,通报解读政策,解决问题。建立多个微信群,联系范围超过进出口额占本市50%的进出口企业,通报政策信息,接受企业咨询和问题反映。六是召开全市贸易便利化联席会议,制定问题清单。根据本市便利化发展情况,除明确2017年工作重点以及责任单位以外,还根据企业的问题反馈,制定问题清单,落实责任分工,推进问题解决。七是推进贸易便利化的课题研究。通过向全社会招标,中标的上海对外贸易大学和上海海关学院的专家团队今年将完成《关于本市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的专项调研》和《关于建设适应全球供应链管理特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与体系的调研》,为本市的贸易发展和便利化环境营造提出专家意见。八是开展各种企业业务培训。通过上海进出口商会、上海市跨境电商行业协会,培训相关政策,培训数量近百场。
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发布假日消费市场,市商务委在元旦、春节、五一和国庆假日期间,组织全市各区商务部门和市属商业企业开展本市假日消费市场运行情况抽样调查,并形成上述假期的消费市场运行情况报告。报告均在第一时间通过本市主流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对外发布。发布半年度和全年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市商务委根据市统计局对本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商品销售总额的统计数据,对上海消费市场的运行态势进行总体评估和趋势判断,并结合市商务委所属市商业信息中心对全市主要商圈和商业企业的监测情况,对全市各区域和商业业态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也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听取区商务部门、企业、行业专家的意见建议,归纳整理本市消费市场运行的各种利弊因素和趋势判断。根据上述情况,市商务委在每季度均撰写本市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并通过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外发布。
进一步做好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相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发布解读工作,加大有关项目进展、创新案例、改革成果的公开力度。一是做好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规划发布和解读。在中国上海、上海商务官网全文刊登《“十三五”时期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规划》,制作“一张图看懂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十三五规划”在新媒体刊登,做好规划发布、解读工作,及时公开本市贸易中心工作进展情况,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加强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改革成果的宣传力度。今年4月12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市十次党代会以来,本市围绕增强城市核心功能,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进展情况,并借助有关媒体加大对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成果的宣传。三是加强对贸易中心建设相关政策的及时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将本市出台的外贸回稳向好、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建设、服务贸易等领域政策文件在上海商务官网及时公开,做好政策辅导。
(二)主动公开途径
做好市政府实事项目网上专栏建设工作。按照市重大办统一部署,做好“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二级“2017年市政府实事项目——新建改建30家示范性标准化菜市场”分专栏的设置,以公开透明、权威及时、方便浏览和查询为主要目标,确立信息发布规范、程序和维护更新机制,更新日常相关工作动态,并按季度及时、准确做好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披露,便于公众了解与社会监督。
加强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信息公示。按照市商务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贯彻公开公正、专款专用、科学管理、严格监管的原则,拟定并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年度专项资金申报通知,明确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做好政策宣传。对经过专家评审及主任办公会审核通过的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对公示后的质询做好解释和处理。2017年2月份,通过官网发布上海市清真食品基本供应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评审流程,公示资金分配结果;3月份,发布《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6月份,对该专项资金经评审拟支持的7个项目进行公示;7月份,会同市财政局在市商务委官网发布《上海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及时更新便民服务类事项。通过市商务委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海发布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定期更新便民服务类事项。2017年4月份,发布本市恢复活禽交易的通知及144家活禽定点零售交易点名单;7月份,公布本市1427家社区智慧微菜场最新布点名单。同时,针对今夏高温天气期间本市主副食品市场供应保障,通过官网发布通知并会同各区和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确保“夏淡”期间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落实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一是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梳理审批、备案类事项,规范事项名称,优化办事指南,通过中国上海、网上政务大厅平台、门户网站向市民公开发布。除特殊审批事项外(如:涉密事项),审批事项基本已实现了网上申报,其中70%审批事项依托商务部系统,30%审批事项为自主建设的信息化系统。自建审批系统已全面接入市级政务大厅平台,并充分利用市级短信平台的优势,实现办事进程、办事结果的实时推送,优化政府服务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二是推进系统改造与对接,完成20项可上网审批事项和8项服务类事项与市级网上政务大厅的对接,进行软件开发、接口调试、页面改造。与市级政务大厅对接的信息系统均采用与市级政务大厅统一的页面样式、规范的事项编码以及标准的提示信息,实现了与市级网上政务大厅、市区两级各部门网上办事平台的数据对接,做到了一码贯通,统一认证,信息共享,并联协同。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大厅与办事服务大厅的一体化联动,打造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模式,实现“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推进实体大厅职能建设,配置区号、查询、填表等自助终端设备,对接网上政务大厅的网上预约、微信服务等功能,方便企业和群众便捷的获取政务服务,提升实体大厅服务能力。
积极发挥“中国上海”门户网站的作用。我委向“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后台提供部门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文件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每周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保证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后台维护人员基本每天登录后台查看最新公告,并根据要求及时流转和处理相关文件,确保工作效率。同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版和目录报送市档案馆,方便查阅。
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上海商务”微信、微博共发布信息1800条,拥有粉丝7万余人,“走出去服务港”、“投资上海”等微信公众号受到欢迎。丰富平台服务功能,在微信平台设立“十三五”时期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两学一做等热点栏目,以及家电维修、魔都消费卡申请、外资联合年报查询、单用途预付卡查询、食品追溯等服务菜单,增加了便民服务查询的实用功能,及时更新和维护微信平台的“微官网”栏目。增强互动功能,及时对企业、市民关心关注的热点进行收集梳理,为决策及政府信息的公开提供参考依据。
积极加强新闻发布工作。为介绍上海商务发展情况和回应社会民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5次、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约20次、组织各类媒体采访活动50余次,其中涉及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外贸“四个一百”、“菜蓝子工程”建设、商圈转型生活性服务业等重要政策和重点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市商务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55件,其中当面申请24件,网络申请919件,信函申请112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现货类、大宗商品、红酒交易中心、外资企业信息、单用途预付卡、商贸零售、主副食品流通、数据统计等政府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收到的105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答复968件。其中,“同意公开”或“同意部分公开”78件,占总数7.23%;“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2件,占总数0.21%;“信息不存在”247件,占总数25.52%;“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330件,占总数34.09%;“告知作出更改补充”221件,占总数22.83%;“重复申请”22件,占总数2.27%;“咨询类”64件,占总数6.61%。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0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7年1月至12月31日,我委共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案20件、行政诉讼案9件,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赔偿诉讼3件,行政赔偿申请1件,被依法复议纠错案例1件;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等有关工作情况
2017年1月至12月底,市商务委共接受企业和市民咨询近112871人次,其中:现场解答咨询54863多人次,电话咨询58008多人次,门户网站在线咨询1928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委在推进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有不足,如政务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深化,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宽,且需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及主动公开的服务水平。
下一阶段,一是将针对现有问题,紧密结合工作中产生的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定期更新信息内容,及时提供精准、专业的时实动态,多方位开展线上线下互动交流。二是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创新性,着重增强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着重突出民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公开,深化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和应用,做到突出重点,力求实效。三是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准则,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