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31)

2016年上海市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17年2月17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市商务委政府网站(www.scofcom.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23110530。

    一、概述

    2016年,市商务委在市委和市府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根据《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6〕18号)的要求,积极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得到企业和公众认可,对进一步改进政府部门工作方式,优化上海内外贸易和投资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保障,完善制度建设。年初,我委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本市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研究确定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委规范了工作机制,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处室组成市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并配备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2016年,我委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方式,利用图表和文字表述,及时发布各类经贸政策的解读,帮助企业、群众正确理解和应用,并发布“一张图告诉你上海商务工作情况”的系列图表,涵盖外资、外贸、外经、服务业、商贸、市场建设等主要商务工作。

    (三)扩大数据开放与共享力度。2016年,我委按计划开放了3项数据资源,包括“贸易型总部信息”1项数据服务,“技术进出口供需信息”、“食用农产品流通追溯查询”2项数据接口。截至2016年底,我委已开放政府数据52项,基本覆盖内贸、外贸、外资、外经等重点商务领域,涉及自贸试验区、商贸流通、会展管理、食品安全等重点热点工作,其中,民生领域的数据有30项,占开放总量的58%。我委定期对已开放数据进行更新发布,平均每月更新的信息资源占总数的60%以上。

    (四)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一是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根据市审改办关于做好市级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理工作要求,共梳理市商务委行政审批事项以外的行政权力事项217项。按照有权必有责的原则,依照行使程序和实体性规范,针对43项行政审批事项和217项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行政责任追究事项3000余条,目前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已按要求对外发布。二是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申请接收行为,制定《市商务委行政审批申请接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统一接收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颁发、送达行政审批书面决定或行政审批证件,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修订市商务委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指导相关区县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主体部分的编制。三是加强商务行政事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商务行政事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该试点是全国122个试点项目之一,也是本市首批国家级行政服务类标准化试点。推动形成服务通用基础标准、服务提供标准体系和服务保障标准体系,编制完成96项工作标准。将21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项目授权市商务行政事务中心,进驻市商务委办事大厅进行集中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商务委按照《条例》、《规定》,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扎实有效推进市商务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范围

    市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机构信息、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新闻发布会、工作通知、企业优惠扶持政策”等内容。

    规范性文件公开。为引导上海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协调推进认定上海市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优化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布局,发挥示范园区引领作用,提高产业发展水平,根据《关于促进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制定并公开了《上海市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认定办法》等系列文件。

    财政资金公开。公开了本级2015年部门决算、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了清真食品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情况,公开了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中标情况。

    打击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根据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和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2016年,市双打办狠抓打击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定期通报各区县和成员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全年共公开打击侵权行政处罚案件数2717件,提高执法公信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效保护了消费者权益。

    (二)主动公开途径

    积极发挥我委门户网站的作用。门户网站中提供动态信息和专业信息,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通过主网站与子网站的结合,网上与网下的互动,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同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版和目录报送市档案馆,方便查阅。

    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上海商务”微信、微博共发布信息1985条,拥有“粉丝”共6.9万人,“走出去服务港”、“投资上海”等微信公众号受到欢迎。为进一步丰富平台服务功能,在微信平台中推出“十三五”时期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两学一做等热点栏目,以及魔都消费卡申请、外资联合年报查询、单用途预付卡查询、食品追溯等服务菜单,增加了便民查询的实用功能,及时更新和维护微信平台的“微官网”栏目。增强互动功能,及时对企业、市民关心的热点进行收集整理,为决策及政府信息的公开提供参考依据。

    积极加强新闻发布工作。为介绍上海商务发展情况和回应社会民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3次、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12次、组织各类媒体采访活动60余次,其中涉及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十三五”规划、商业转型、主副食品保障供应、内贸流通体制改革试点、总部经济、“走出去”、外贸转型升级等重要政策和重点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市商务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6件,其中当面申请13件,网络申请569件,信函申请4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大宗商品、外资企业信息、商贸零售、主副食品流通、数据统计等政府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收到的58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答复586件。其中,“同意公开”或“同意部分公开”373件,占总数63.65%;“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4件,占总数0.68%;“信息不存在”79件,占总数13.48%;“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80件,占总数13.65%;“告知作出更改补充”34件,占总数5.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6件,占总数2.73%。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0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6年,我委共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案2件、行政诉讼案3件,目前均未发生被依法纠错案例;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等有关工作情况

    2016年,市商务委共接受企业和市民咨询近18.5万人次,其中:现场解答咨询70824人次,电话咨询111953万人次,门户网站在线咨询1824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目前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如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公开内容和形式有待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宽、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

    下一步,我委将针对以上问题,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狠抓落实,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创新性,着重增强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着重突出民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公开,深化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和应用。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准则,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七、附表

 

统计指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150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8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483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150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1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586

     1.当面申请数

3110

13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569

     4.信函申请数

3140

4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586

     1.按时办结数

3210

501

     2.延期办结数

3220

85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586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4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20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17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8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79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34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16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1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0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0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