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关于做好防汛防台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3)

沪商运行〔2020189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商务部关于做好当前防汛防台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好当前防汛防台期间本市市场供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货源供应稳定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动员区域内主副食品供应企业加强货源组织和供应,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和困难,有效衔接好各环节的货源组织工作。各主要批发市场要充分发挥各类供应基地作用,扩大对接范围,提前发布需求信息,加大货源组织、调运轮换和市场投放力度,有效保障供应品种和数量;适当增加耐储存品种蔬菜周转储备规模,有效保障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二、确保零售渠道畅通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继续强化菜篮子“区长负责制”,督促辖区内菜市场“平价猪肉专柜”“平价蔬菜专柜”正常供应,满足市民消费需求;加强指导,推动菜市场与批发市场和市内供应基地的对接,提高蔬菜流通效率。超市卖场要加强与主要供应商的对接,增加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储备,稳定供货渠道。新零售企业要加强与自采基地、供货商的对接,稳定供应链和现有网点运营,更好发挥网订柜取、送菜上门等优势,开展便民利民服务。

三、强化市场运行监测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对市场供应的影响,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频次,并根据本区市场供应实际,制订相应保供应急预案。各主要批发市场要加强对市场动态趋势的预判,重点关注主副食品量价走势,根据产地、天气、物流运输等因素变化,及时调整总体供应计划。商超卖场、新零售企业要及时掌握市场消费动态信息,分析供求关系,切实稳固现有供应链。各有关单位根据《蔬菜应急保障供应预案》分级落实保供措施,必要时及时启动绿色通道、减免手续费等应急方案,及时平衡供求关系。

四、落实各项措施到位

(一)加强防汛防台物资储备管理和检查力度。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区域内防汛防台物资承储企业,加强食盐、急救医疗器械、铁锹、电池、编织袋、木材、钢材、水泵、无纺布、草包等重要商品储备管理,确保物资储备有效运行。市商务委将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对本市防汛防台储备物资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本市防汛防台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全面到位,确保关键时刻“供得出”“调得动”“用得上”。

(二)强化防汛防台及疫情防控措施。各区商务部门要督促批发市场、菜市场、商超卖场、新零售企业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交易和营运场所防汛防台、疫情防控等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台防汛期间,批发市场、菜市场要加强屋顶楼面、排水管道以及场外周边等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市场经营户的安全引导。超市卖场、新零售企业要制订相应应急预案,对门店和仓库等开展检查,及时储备必要的防台防汛物资,提前做好仓库整备和车辆保养,畅通物流运输通道。

(三)加强应急值守和情况报告。各有关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具体措施,形成有效保障体系。要完善工作预案、加强排查演练,注意自身防护。要安排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保持联络畅通,及时沟通情况和安排措施,全力确保防汛防台期间主副食品市场供应。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0722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