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 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本市推动重点领域 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7)

沪商市场〔202330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本市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将本市推动重点领域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贯彻落实好该行动方案,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

《本市推动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本市推动专业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由市商务委牵头推进落实。《本市推动工业品电商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本市推动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推进落实。

二、鼓励融合发展

支持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服务实体经济,借助互联网平台,帮助企业提升在研发、采销、运输、仓储等各环节的资源配置能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平台企业上链、互联、建立相关互联标准,放大平台效应。加强平台合作,支持孵化创新型平台企业,培育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有影响力的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

三、加强服务保障

将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集聚区纳入本市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要点。健全重点平台企业市、区两级服务联络机制,常态走访联系、优化服务方式。发挥市、区相关人才计划作用,吸引国内外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优秀人才集聚。鼓励、指导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和平台企业合作,开启数字交易,开发数字产品,发展供应链、产业链金融,为企业提供增信服务。

四、加强风险防范

对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市场信用评价机制,加强平台在线交易风险信用管理。强化事中监管和区块链技术应用,加强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金融风险等各类风险的防范,形成联合监管体系。

、加强跟踪问效

定期对本市重点领域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行动方案推进落实情况开展阶段性评估,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做法经验,会商解决遇到的问题。加强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的统计、运行评估及智库建设定期发布发展报告。

本市推动重点领域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实施期间,如视实际情况需进行调整,由各重点领域推进落实牵头部门自行印发相关方案并调整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本市推动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本市推动工业品电商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3.本市推动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4.本市推动专业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124日          


附件1

本市推动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本市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本市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提升大宗商品全球贸易竞争力,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钢铁、有色、能源、化工等重点领域,推动本市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深化“技术驱动、产业联动、金融对接、内外连接”,加快发展大宗商品数字经济,进一步促进商品和数据要素资源畅通流动,形成完备产业生态体系,高效配置全球资源,带动产业数字化、绿色低碳和韧性发展。力争到2025年,引育20家以上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其中千亿能级平台达到10家以上,力争建成万亿能级平台,“期现联动”业务规模扩大,产业辐射带动力进一步增强,推动传统贸易方式转型,大宗商品定价权、影响力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支持平台与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合作。深化“期现联动”试点,稳步扩大“产能预售”“订单、提单交易”“期货稳价订单”等创新业务的规模。推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期综合业务平台在有色金属、钢铁、能源、化工等领域新增仓单交易品种,进一步丰富仓单交易、仓单融资、基差贸易、互换交易、仓单报价等创新业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证监局)

(二)支持平台与上海清算所开展合作。聚焦重点领域,推动3个以上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对接落地上海清算所“清算通”业务。完善上海清算所“清算通”平台跨行跨境现货清算结算功能,支撑商业银行提供基于“清算通”的供应链金融等服务。支持上海清算所建设本市大宗商品综合服务系统,打造集行情展示、远期报价、经纪业务线上化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三)推进全国性大宗商品仓单登记平台建设。支持全国性大宗商品仓单登记平台丰富登记品种,拓展现货非标仓单登记范围,完善登记系统和功能,依托仓单登记,拓展动产质押等应用场景开展仓单登记管理立法调研,推动设立大宗商品仓单登记行业协会。(责任单位:浦东新区政府、市商务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证监局)

(四)鼓励平台技术应用创新。探索推进大宗商品交易服务数字化基础设施共用共享,将钢铁行业成熟的技术应用模式复制推广至其他行业领域。支持平台加大区块链、大模型等技术应用,在用户需求挖掘、可信供应链体系建设、产业数据服务等领域提升效能。推动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等功能在平台业务场景应用,提升交易和资金管理效率。(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五)提升大宗商品定价权。建立重要大宗商品价格指数,完善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扩大现有螺纹钢、铁矿石、有色金属等价格指数在国内贸易、进出口以及海外贸易现货结算中的应用,研究形成基于现货价格指数的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平台研制发布大宗商品价格指数。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升级场外衍生品交易市场,尽快上线互换等场外衍生品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证监局)

(六)增强碳管理服务功能。争取国家支持,加快建设钢铁行业环境产品声明(EPD)平台,逐步扩大至其他行业产品。复制推广EPD平台建设经验,以区块链“碳标签”的形式进行标识, 使产品碳数据在产业链上下游流通。支持企业通过第三方碳认证,加快与国际市场碳管理规则实现互认互通。(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完善平台国际贸易服务功能支持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拓展大宗商品离岸、在岸结合的交易功能,扩大大宗商品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与平台贸易企业纳入“离岸经贸业务企业名单”,对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开展的离岸经贸业务按国际通行规则提供国际结算、贸易融资等在内的跨境金融服务便利。(责任单位:市商务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海关)

(八)优化对平台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协同重点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提升平台数据征信、质押监管、融资担保等服务能力。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画像等技术面向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开展精准金融服务,深化本市“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等重点场景。鼓励政策性信用保险加大对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支持。(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完善大宗商品贸易支持政策。鼓励各区进一步优化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印花税支持标准,鼓励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支持范围。研究对企业存量与增量部分印花税以及在岸贸易与两头在外贸易等贸易形式进行区分,按照不同比例进行支持。进一步提高支持频次,及时拨付奖励资金,降低企业资金占用成本。(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委)

建立纳税服务白名单制度。建立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与平台贸易企业纳税服务白名单,加强对白名单企业在发票使用、申报纳税等税收环节指导。在防范税收风险的基础上,保障企业日常开票需求。(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商务委、各区人民政府)

(十一)强化平台日常监管。按照“归口属地”原则,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主体监管职责,强化对平台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管,做好信访投诉、违规处理、风险处置等工作。建立健全平台风险跟踪监测与分析机制,开展常态化动态监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附件2

本市推动工业品电商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本市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本市工业品电商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高效赋能实体经济,支撑配套现代化产业体系,制订本方案。

总体目标

支持工业品电商服务平台抓住产业数字化发展机遇,通过技术应用与数据挖掘,构筑工业品供应链数智化服务体系,以用户需求为中心,以扩品增量为基础,以服务生态为支撑,做强一批工业品自有品牌,为用户提供定制化、模块化的解决方案,有效满足产业消费升级需要。力争到2025年,引育20家以上工业品电商服务平台,其中千亿能级平台1-2家,市场份额全国领先,对连接产业全要素、优化产业资源配置形成有力支撑,打造中国工业数字化服务中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平台与产业园区对接。依托行业商协会,组织工业品电商服务平台走进本市及长三角重点产业园区,通过举办洽谈对接会等,推动开展专业服务外包合作。举办工业品在线交易活动,集中发布平台服务产品和数字化解决方案,开放核心应用场景,优化供需对接。(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二)打造工业品自有品牌。支持平台以用户需求为导向,通过布局技术和研发中心、生产基地、仓储物流中心等,定制化提供集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于一体的更高品质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平台,专注细分领域的中高端产品开展研发和生产,发展工业品自有品牌。(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建设高效的工业品交付体系。用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平台构建以总仓、中心仓、前置仓、智能柜为支点,覆盖“最后一公里”的履约网络,实现对用户订单的快速响应。鼓励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绿色低碳技术,建设现代化、高标准的绿色智慧供应链运营中心,增强“研、产、销、维”一体化的供应链集成管理功能。组织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申报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四)提升供应链数智化水平。加快平台核心数字产品研发,打造细分领域的工业品模型库,建立知识图谱和数据资产。支持平台引入垂类大模型等关键技术快速、精准地识别和响应客户需求,建立以需求驱动的研发、采销、物流等环节的数字化能力,拓展定制化的服务场景。鼓励各重点区域根据平台年度研发经费支出总额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各区人民政府)

(五)增强碳管理服务功能。开展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集成应用,支持龙头企业在供应链整合、低碳管理创新等关键领域发挥引领作用,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同降碳。联合专业碳服务机构,开展碳排放、碳足迹、碳标签核查认证业务,并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节能降碳诊断服务。(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优化对平台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与平台合作,联合探索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可信模式,开发数字产品,加大供应链金融服务力度,为上下游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七)助力产业高水平“走出去”。支持龙头型平台加快国际化战略布局,积极开展海外仓建设,拓展跨境服务功能,打造安全可靠的全球服务网络。用好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依托境外专业展会,开展品牌营销、产品推介、行业对接等活动,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支持平台和相关金融机构提供适配的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附件3

本市推动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本市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本市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引领数实融合,带动产业转型发展,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应用场景为牵引通过数字化赋能企业组织模式、业务模式创新,构建多主体协作、多要素共享的现代产业生态,提各类商品要素集聚度和供需匹配精准度,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和韧性。力争到2025年,引育25家以上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构建精准识别需求、高效组织生产、快速对接市场的新发展模式,探索出适应数字经济时代供需匹配的新路径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平台数字技术创新应用能力。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3+6”产业工艺优化、质量管控、能效监控、设备管理、安全监测等。支持电商代运营等平台构建“品牌数字化新基建”,通过提供建站、推广、物流、仓储等全链条服务,帮助传统企业开展网上销售。支持数据增值服务平台专注细分行业建立数据采集解析系统,提供数据分析、数据挖掘及大数据平台研发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通信管理局)

(二)强化平台全链赋能。支持平台面向链主企业及其上下游提供组团式服务,开展规划咨询、场景挖掘、供需对接、合作交流、标准建设等。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研发设计、采购供应、生产制造、仓储物流、产品服务等环节集成互联,强化产业链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通信管理局)

(三)丰富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支持平台运用区块链、大模型、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等技术,在交易数据链条流通互信、供应链生产协同管理、全产业链智能选品服务等领域搭建并开放一批应用场景,鼓励更多企业用户接入,拓展在实体经济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征集、遴选和发布一批示范应用场景,促进新产品新技术落地验证与迭代升级,打造行业标杆案例。将符合条件的相关场景建设项目纳入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

(四)带动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定期发布工业互联网标杆平台和专业服务商推荐目录。鼓励平台积极与中小制造企业对接,进行数字化诊断评估,并提供生产管理、智能营销、云端协同等轻量化、精准化的数字化解决方案。推动中小企业设备和核心业务系统上云上平台,借助数字技术与产业链企业深度融合,实现设备共享、产能对接、生产协同等。(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五)推动产业园区数字化转型。鼓励平台与细分赛道的产业园区合作,探索建立基于园区发展现状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功能。加快园区内企业核心业务环节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动订单、产能、渠道等信息共享。运用平台汇聚产业链数据资源,促进园区内外上下游企业设计、制造、服务高效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数据资源整合与应用。打造一批高质量工业数据集,建设重点行业大数据平台。面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全流程,提供专业化、场景化工业数据解决方案。推进工业数据、知识图谱与智能算法的创新应用,实现工艺优化分析、关键设备智能诊断等核心算法能力的提升。(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七)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新一代感知、网络、算力等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实现5G、千兆光网等在重点场景和区域的深度覆盖。开展区块链底层技术、跨链互通、应用服务、应用安全等方面的全球合作和标准制定,开展区块链跨链开放应用试点。探索建立基于区块链的数据交换标准和数据交换平台。(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

)加强数据安全监管。围绕数据安全合规要求,开展面向平台企业的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类分级管理,推进重要数据的识别工作。深化个人信息保护,实施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加强行业合规建设。(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办公厅、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


附件4

本市推动专业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本市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本市专业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支持本市专业服务平台抢抓机遇,锻造长板,赋能产业,加速成势,以标准为引领,通过提供研发、技术交易、检验检测、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碳资产管理、贸易便利化等专业化集成服务,实现全产业链的整合优化,有力推进产业提质增效。力争到 2025 年,引育 35 家以上专业服务平台,构建主体丰富多元、模式迭代创新、产业高效协同的专业平台高标准服务体系,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化服务产业集群。

二、主要任务

(一)支持研发服务平台提升一站式采购服务能力。聚焦实验室场景,为创新企业及高校科研院所提供实验室设计、新建、运营、维护、升级等一站式”服务。拓展细分品类,开发自主品牌,打造“线上订单、线下生产、线上销售、线下物流”的“研发服务+互联网”服务模式,满足科学实验耗材品类多、用量少、品质要求高及供应稳定的需求,有效提升研发效率。(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二)提升研发服务平台科研用品通关便利度。提高出口审批时效,在保障生物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研发服务平台小剂量科研用生物材料便捷检疫程序。(责任单位:上海海关)

(三)建设面向全球的技术供需对接和交易平台。用好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技术供需对接平台夯实产学研协同创新基础,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提供产业承载和配套服务。鼓励技术交易平台加强与全球技术转移机构和科技创新主体合作,探索建立跨境技术交易结算体系,促进科技成果全球信息互通、流动配置和转化应用。鼓励平台研制技术交易价格指数、技术交易场所互联互通、科技成果转化分类规范等标准。(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四)推进检测服务交易全流程线上化。支持检验检测服务平台以互联网整合行业人员和行业实验能力,实现产品检测、研发创新、质量鉴定、工艺改善等技术服务的全流程线上化,优化行业效率,赋能工业制造、生物制药、大健康等领域企业。支持龙头型平台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检验检测标准,开展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和技术能力国际互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五)提升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数智化服务水平。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领域供应链专业服务平台推进供应链全流程数字化贯通,形成以用户需求为中心、组织协同、共享融合、生态智能为特征的数字供应链新模式新业态,提升供应链整体效率和可靠性。编制《绿色智慧供应链运营中心建设管理指南》,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设智慧化、共享型的现代仓储基础设施,提供供应链综合服务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规划资源局)

(六)推动绿色低碳供应链服务标准研制。鼓励平台参与产品碳足迹核算等绿色低碳供应链相关国家标准研制。制定、修订一批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协同配套、有效支撑本市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的地方、团体标准。加快对国际低碳标准和新贸易规则的研究、对接和转化,提高认证、核算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

(七)支持贸易便利化服务平台加强国际对接。深化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依托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的合作机制,围绕企业通关、货物、物流等数据要素,探索搭建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交换通道,深化“一次申报、双边通关”服务。持续优化通关、物流、国际结算、贸易融资、信用保险等服务,为离岸贸易等新业态提供配套服务功能。运用区块链、大数据、大模型等技术,打造一批涵盖国际贸易全链条的标杆应用场景,建高能级的上海智慧口岸数字底座,提供“一站式”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口岸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上海海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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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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