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阿拉环保卡”设计方案及宣传口号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6)

  为贯彻《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本市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点建设实事项目,市商务委决定于2014年起向全市推广“阿拉环保卡”,加强“绿色回收”理念宣传,推动绿色环保交投。该卡用于记录社会各界再生资源交投数据,以积点或积分形式奖励再生资源分类交投。现公开征集“阿拉环保卡”设计方案及宣传口号。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阿拉环保卡”卡面设计;

  (二)配套宣传册页面设计;

  (二)绿色回收活动主题标识;

  (四)绿色回收活动宣传口号。

  二、设计要求

  (一)卡面设计要求符合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主题特点及时代特色,图案设计时尚、创意新颖,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视觉感染力。

  (二)宣传册页面设计与卡面风格一致,包括封面及内页设计,要求图案简洁明快。

  (三)主题标识要求结构上简洁、醒目、和谐;意义上具有明确象征性,特点鲜明,能唤起市民高度认同;应用上适合在回收设备、回收点(箱)等公共空间长期使用,满足各种材质制作需要。

  (四)宣传口号要求简明扼要,朗朗上口,易于传播与应用,突出“绿色回收”宣传理念。

  三、评选方式

  (一)由市商务委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投交的设计方案进行初审,确定入围设计方案3-5个。

  (二)专家组以无计名投票方式确定最终获选方案,并在市商务委网站(www.scofcom.gov.cn)予以公布。

  四、中标奖励

  由市商务委对入围的设计方案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五、投稿要求

  (一)投稿人交投的“阿拉环保卡”卡面、宣传册页面及主题标识设计稿需提供完整可用的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并注明标准色及标准比例。

  (二)投稿人应对设计作品作简要设计说明,并注明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以便及时联系。

  (三)投稿人可提交多份应征作品,请自留底稿。

  (四)投稿方式:

  1、邮寄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901室(200125)

  2、E-mail地址:xum@scofcom.gov.cn

  (五)联系电话:23110638,13818906545

  (六)截止时间:2014年5月30日17点

  六、特别声明

  (一)被市商务委选定的“阿拉环保卡”卡面、宣传册页面、主题标识、宣传口号等设计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著作权全部归市商务委所有。

  (二)投稿人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市商务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四)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14年5月22日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